|
[接上页] 附件2: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3年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根据973计划定位,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2.具有明确、先进的科学目标; 3.针对明确的科学问题,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可行的研究方案; 4.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5.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条件,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二、申报资质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 2.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推荐一位本单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4)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研究与组织协调工作; (5)在申报项目当年一般不超过60岁。 3.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能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4.在研973计划(含前期研究专项)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一个科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课题)的申报。 5.作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 6.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提供在内地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 7.以下人员和单位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1)973计划专家顾问组成员、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成员; (2)中医理论专题和重要传染病基础研究专题专家组成员不能参与各自专题的项目申报;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专职科研管理人员和已退休科研人员; (4)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工作时间已达满负荷的人员; (5)中途退出目前尚在研的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人员; (6)因违规被取消申报资格和其他不能保证履行规定义务者; (7)财务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中未完成整改的相关单位。 三、组织项目的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针对重要支持方向所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鼓励多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鼓励开展国际合作研究。鼓励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项目。 2.申报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科学目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突出研究重点。 3.项目下设若干课题,课题下不设置子课题。973计划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6个,承担单位总数不超过8个;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承担单位总数不超过6个。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推荐首席科学家应是课题负责人。 4.围绕确定的科学目标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973计划每个项目参加人员(含推荐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不超过30人;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每个项目参加人员(含推荐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不超过20人。 5.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联。 6.根据申报项目实际需要作出经费概算,分为三类:a类为5000万元以上,b类为3500万元左右,c类为150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人均资助强度应在20万元/年以上。 a类项目应更具旗帜性和带动性,敢于冲击世界难题,能开创新的研究方向或引领领域发展,将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委托973计划专家顾问组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专家组进行顶层设计,另行组织。 7.设立“青年科学家专题”,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学家组织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 (2)选择“信息科学领域”、“重大科学前沿领域”和“纳米研究”、“蛋白质研究”、“干细胞研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作为试点受理申报项目,计划立项10个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