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2-04
【实施时间】 2012-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5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行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由省政府召集,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行动方案的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主体的作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行动方案的实施。对方案确定的七大领域67个重点工程,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建立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门工作小组,细化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加强协调服务,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县政府要按照程序逐级对相关重点工程进行确认,组织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按本方案确定的方向和重点,遴选好重点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大政策扶持。对重点工程确定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保障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研究制定支持政策,以奖代补,以补代投,推动各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适时制定补充方案,实行优胜劣汰。重点项目每半年调整一次。

  

  附件:1.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分工(略)

  

  2.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工作分工(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