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紧紧扭住“扶贫攻坚行动”,大力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改善农村民生的突出任务,组织实施新十年扶贫开发规划纲要,采取倾斜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举全省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着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加快发展。 (一)明确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省扶贫对象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缩小发展差距。 (二)提高扶贫标准。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扶贫标准。建立贫困识别机制,摸清全省农村扶贫对象底数,逐户建档立卡。搞好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三)突出重点区域。按照重点突破、集中扶持、加速提高的要求,编制实施燕山--- 太行山区、黑龙港流域和环首都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规划要到县、到乡、到村、到户,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以环首都丰宁等9个贫困县为重点,把加强基础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作为突破口,着力在招商引资、培植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上下功夫,力争经过2-3年努力,实现整体面貌的历史性改变,将首都周边县建设成为扶贫攻坚示范区,建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四)强化扶贫措施。着力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积极推进产业扶贫,以特色养殖、设施蔬菜、优质果品作为支持重点,每年扶持10万个增收脱贫示范户,到2015年力争帮助列入规划的每个贫困家庭建设一项经常性增收项目,到2020年在重点县基本形成县有龙头带动、乡有特色产业、村有合作组织、户有增收项目的发展格局。积极推进科技扶贫,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贫困地区开展产学研合作,培育一批科技型扶贫龙头企业,扶持建设一批科技示范村和示范户。积极推进人才扶贫,以退居二线的有经验和有责任感的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医疗卫生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为主,组成5-6人工作队,驻村开展服务、帮扶发展。积极推进整村扶贫,全面启动30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计划。积极推进移民扶贫,引导搬迁户向小城镇、中心村集聚。积极推动对口扶贫,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区),对口帮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重点村及革命老区,广泛动员民营企业、扶贫志愿者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 六、紧紧扭住“农村增活力”,大力深化农村改革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着力推进城乡联动改革,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向农业农村的倾斜力度,健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配置,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一)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年内全面完成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探索建设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的路径和办法,有序推进农村资源可抵押、可流转、可置换、可交易。完善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提高农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二)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农村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内流转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推动土地指标进城与城市资本下乡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因增减挂钩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及时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各类农业公司,尽快培育一批独立的法人实体。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完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健全信贷资金投向农村的激励机制,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省农村信用联社分别安排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和幸福乡村计划信贷资金330亿元、50亿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推动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规范发展。规范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在具备监管条件下,争取每个县建立1个农业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致富带头人担保、农户联保和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户担保等担保方式以及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方式。创新农业保险模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探索推行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