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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在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同时,有效整合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平台,有效整合农业发展资金,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环京津现代农业示范带。以实施幸福乡村计划为平台,有效整合农村建设资金,着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扶贫攻坚行动为平台,有效整合扶贫资金,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现代农业和幸福乡村建设。 (六)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试点。石家庄、唐山、秦皇岛3个试点市,率先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和管理体制一体化发展。冀州、任丘等12个试点县(市)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进行政策创新和路径探索。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动环京津、沿渤海、冀中南经济区实现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大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自觉践行“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切实做到思想真重视、领导真加强、工作真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农村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涉农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县(市)党委、政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主体,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责任,把方向、定政策、抓典型、搞动员、强保障,统筹谋划、科学指导、协调各方,形成强大“三农”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继续实行市、县一名党委或政府负责人担任农村工作综合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做法,配强力量、强化职能、赋予手段,切实发挥好其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 (二)健全涉农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在政绩考核上,进一步体现“重中之重”的导向,完善涉农考核指标体系,把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县域经济、推进新民居建设和实施幸福乡村计划、开展扶贫攻坚行动、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打牢基层组织基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扎实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组织万名干部进村帮扶,谋划发展路子,解决突出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精心组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选人标准和民主程序,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实施“双育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水平。继续推行村“两委”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和“双述双评”制度,深化“一定三有”机制,严格落实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集中发放制度,适当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送教下乡,大力培养农村改革发展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农民民主权利。推行基层党组织、基层民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和综合维稳组织四个覆盖,着力提高农村社会组织化程度。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巩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成果。加强对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服务与管理,充分尊重和保护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探索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社区管理新模式。支持村级公益服务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机制,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乡村创建活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农口部门干部直接联系农户制度,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富,确保各项工作合民情、得民心、顺民意。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重实际、出实招、办实事,脚踏实地干工作,掷地有声抓落实,确保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部署的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办成几件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实事,真正让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大兴开拓创新之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三农”发展规律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和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