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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2]7号
【颁布时间】 2012-02-08
【实施时间】 2012-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6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用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认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

[接上页]


  (二)大力加强认证的推广和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大认证的推广力度。鼓励更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活动,着力推进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推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力度,依法规范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的行为;在制造业重点行业有序推进产品合格认证。大力开展节能认证示范区建设,推动制造业特别是新能源产业有序开展产品合格认证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完善节能认证鼓励政策,经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加强对低碳产品、碳足迹、碳标识、节能量等认证的研究,为全省减排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撑。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认证机构的监管力度。针对部分认证机构存在的工作不规范、认证质量和诚信度不高的问题,要依法采取约谈、告诫等多种措施,促使其履行认证活动主体责任。对存在严重问题、扰乱认证市场的认证机构,要向国家认监委建议,依法吊销其认证资格。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自愿性认证的行政监管,对不按规范要求组织管理生产的获证企业,要督促其认真整改。要发挥公众和市场的舆论监督作用,增强获证企业实施认证规范的自觉性,保证认证有效。

  

  (三)全力打造一批区域品牌。一是规划明确一批区域品牌发展重点。将区域品牌建设的重心放在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上,放在产业聚集区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的培育和发展上,放在具有代表性的特色产业和产品上。在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中重点选择3至5个企业、在规模较小的中小产业集群中选择2至3个企业作为区域品牌的培育对象,充分发挥省长质量奖、山东名牌、优质产品基地创建等各项政策支持作用,提供各类技术保障,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育。二是建立和完善品牌评价体系。积极修订和完善品牌评价产品目录,注重吸收更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产品进入目录;更多关注高端高质高效产业产品和区域特色鲜明的产业产品,区域品牌评选向产业集群、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倾斜和聚集,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和区域品牌。到“十二五”末,力争全省形成区域品牌100个。三是优化品牌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涉及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家电、建材、农资等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优化企业的品牌发展环境,加大对潜力区域品牌产业和产品的政策保护力度,维护好企业的品牌权益。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产业集群和品牌企业集聚,逐步实现由单个产品品牌向品牌企业、区域性品牌的转变,不断壮大优势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区域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快推进检测技术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已有平台效益。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检测能力,提高利用效率。针对部分检验检测机构人才匮乏的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广开渠道引进人才,对急需的专业人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引进。在薪酬待遇方面,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同工同酬,支持技术人员多劳多得。二是提升新建平台服务能力。在平台的布局上,紧紧围绕全省“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使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与全省产业总体布局相一致、与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吻合、与产业集群的发展需求相适应,推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向产业发展方向延伸,不断满足全省经济发展需要。三是区分层次,搞好分工,实现差异化发展。国家级质检中心要做到建设高起点、人员高素质、检测高水平;省级质检中心要做到专业化检测、专业化服务;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要能够满足当地产业聚集和特色需求,真正为当地经济发展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着力打造计量、质检、标准化、特检、认证认可、纤检和信息化技术服务等7个平台,夯实产业优化升级检验检测技术基础。到“十二五”末,争取建成国家质检中心48家、省级质检中心100家。

  

  (五)努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一是精心选择培育龙头企业。根据全省“十二五”规划、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和当地产业特点,区分不同层次、类型和产业,重点关注人才聚集度、科研水平和产品附加值较高,开拓空间大,研发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在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中有实力、有影响、有辐射作用的企业,从中选择培育龙头企业。“十二五”期间,省级每年重点选择培育20个左右,各市重点选择培育3至5个,县(市、区)重点选择培育1至2个,力争形成覆盖各个产业,在省、市、县三个层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龙头企业300个。二是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针对龙头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培育方向、培育内容和培育方式。在制订实施标准、人才引进、财政税收、项目申请、银行贷款、土地政策、技术改造等方面对龙头企业重点扶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率先制订实施国际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推动龙头企业成为实施先进标准的标杆、引领科技创新的先锋、聚集优秀人才的盆地、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模范。三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总结推广龙头企业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成功经验,带动广大企业强化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形成全面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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