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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2-10
【实施时间】 2012-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 2015年)》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2012年在全国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是“五五”普法的重大创新,是保障“五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经验。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新形势下,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巩固和扩大“五五”普法成果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的重大举措,是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总要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生动实践。开展好“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对于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主要任务是: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使宪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任务,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四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主题活动为平台,引导全社会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名牌,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三、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各地、各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确定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加强分类指导,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认真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在机关组织开展“读书学法”活动,为每个机关公职人员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加强机关法制学习园地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

  

  (二)深化“法律进乡村”。切实加强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建设;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组织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等深入农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结合农民群众需求,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送法活动;利用农村广播网站、农民夜校等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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