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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2-10
【实施时间】 2012-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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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大力推进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每个社区至少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区人力资源,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区法制宣传活动,为居民学习法律提供方便。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积极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大力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加强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企业职工学法提供便利。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积极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四、 活动安排

  

  为确保“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顺利推进,2012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大型活动,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进农村”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全面开展。

  

  (二)组织有关媒体开设专栏和专版,对主题活动进行集中宣传。

  

  (三)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

  

  (四)全国普法办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各地、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部署,把握好时间节点,安排好本地、本部门的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对主题活动的每个步骤、每项内容都要精心设计,既要组织开展好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主题活动的水平。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要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延伸,向各地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要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方面优势,推进主题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全国普法办公室。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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