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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工程。依托省安委会有关单位,市、县(市、区)和生产经营单位预测预警信息等资源,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依托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系统。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建立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库。 (三)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以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射频识别等技术为基础,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智能监控一体化系统和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实施交通港口运输安全监管系统、道路交通事故预警系统、海事部门专用监管信息系统、建筑施工作业场所远程实时监管系统、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系统等项目建设。 (四)非煤矿山专项治理工程。加强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实施地下矿山大型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程、水害隐患治理工程、通风隐患治理工程、露天采场边坡及排土场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尾矿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程、高含硫油气井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全部实现在线监测,在露天矿山推广应用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监控系统。实施地下矿山避险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 (五)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程。实施化工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工程,到2015年,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实施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排查治理工程,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特别是穿越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开展排查摸底,完善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建立长期档案,明确管理责任,加强巡线监管。实施大型储罐区安全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安全运行和管理制度,完善罐区消防、电气、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电视监控系统,建立高效应急响应和快速灭火系统,在涉及多家企业(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大型储罐区建立起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保障系统。 (六)工商贸企业安全保障工程。在水泥行业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安全监控系统,在炉窑(玻璃熔窑和陶瓷企业煤气发生炉)建设安全监控系统,在冶金企业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煤气管道使用防漏气装置,推动桥式起重机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和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在相关企业的安装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督导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基层班组安全建设、安全技术更新改造和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综合协调作用,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 (二)完善安全生产政策保障。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财政、税收、信贷政策。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增强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加大安全科技投入,支持安全生产基础性、公益性和关键技术的科研开发。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规范使用范围。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衔接。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限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