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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1-05
【实施时间】 2012-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9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长府发〔2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经济增长格局,现就长春市服务外包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性

  

  1.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意义。服务外包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目前,长春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服务业呈现出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抓住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的战略机遇,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推进服务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逐步形成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经济增长格局的必然选择;是开展外资、外贸、外经“三外联动”,加快长春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做好服务外包工作,对提升长春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研究和推进服务外包工作。

  

  二、明确服务外包工作目标和发展重点

  

  2.主要目标

  

  把服务外包产业作为推动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经济增长格局形成的重要途径,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引进一批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本地企业,形成服务外包企业集群。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国家汽车服务外包基地、国家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努力将长春建设成为发展环境优良、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具体目标为:

  

  --产业推进目标。到2015年,服务外包总营业额达到150亿元。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5-6亿美元。在汽车、轨道客车、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的行业解决方案设计等外包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教育等产业与服务外包产业协调发展。

  

  --企业发展目标。服务外包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加,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10家,培育具有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40家,力争千人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达到5-10家,服务外包上市公司达到3-5户。

  

  --载体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高新、净月、西新产业开发区内各类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基础;建设市级以上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园区5个以上。

  

  --人才发展目标。依托在长高校资源,加快推进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及高校课改工作,积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累计新增培训实用人才8万人,新增吸收大学生就业4万人,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数量达到5万人以上。

  

  3.发展重点

  

  --重点区域。将高新、净月、西新三个开发区列为长春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依托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建设国家级汽车服务外包基地,完善建设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提高承载能力。经开南区建成区以及有条件的区、市、县也要根据各自的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研究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重点领域。依托汽车产业、影视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等产业基础,在加快发展系统操作、系统应用、基础技术等信息技术服务外包(ito)的同时,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服务等企业管理、市场销售、物流供应等业务流程(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突出特色,实现与国内外服务外包城市差异化发展。大力发展离岸服务外包,高度重视在岸服务外包。

  

  --重点目标市场。稳步发展日韩市场,注重发展欧美市场,积极拓展东南亚等其他市场。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4.设立长春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每年设立2000万元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所需资金按照财政体制负担。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发展服务外包企业和人才培训、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维修与改造等。专项资金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服务外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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