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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加强政策协调落实和监测评估 (十七)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各级旅游部门要认真做好《旅游投资项目指导目录》等的编制工作,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作为金融支持旅游业的重要参考。促进银企合作,搭建旅游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共同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 (十八)加强政策落实、监测统计和评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会同同级旅游、发展改革、银监、证监、保监、外汇管理等部门,结合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旅游业的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旅游业贷款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立金融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相关部门将本意见联合转发至辖区内金融机构,并将贯彻实施情况定期报告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旅 游 局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外 汇 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