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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12]7号
【颁布时间】 2012-02-12
【实施时间】 2012-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1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方案的通知》(办字〔2010〕161号)的要求,我市被列为全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的示范城市之一,城区公共交通从2011年到2013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包括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达90%的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我市新能源公交车现状

  

  2010年我市城区共有公交车2910辆,其中天然气公交车2000辆,占68.7%。2011年我市新购天然气公交车400辆。天然气公交车数量达到2400辆,在城区范围内,天然气公交车占比达到了75%以上。目前公交系统拥有加气站6座,电力系统建有充电站一座。

  

  近年来,我市下大力气更新购置天然气公交车,2009年安排资金33738万元购置公交车600台;2010年安排资金12280万元购置公交车302台;2011年安排资金23500万元购置天然气公交车400辆。正在建设的南位停车场概算资金为8665万元,目前已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预计2012年“五一”前完工。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1.政府引导,企业运作。政府要统一规划,协调行动,把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

  

  2.循序渐进,示范带动。按照“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城区90%以上的公交车分批次替换成新能源公交车。建立健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组织管理、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体系,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主要目标

  

  1.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实现公交由传统能源汽车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2011年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数量达到75%以上;2012年达到80%以上;2013年实现新能源公交车达到90%以上的目标。

  

  2.加快供能设施建设,保障新能源汽车供能需要。配套建设4座综合场站(包括综合楼、加油、加气、充换电、车辆维修、停车等)、5座始发站和3座简易加气站。在现有一座充电站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划完善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供能设施便利化和网络化。

  

  三、工作步骤

  

  (一)实施方案制定阶段(2011年上半年)。根据《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供能设施规划和建设启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与新能源汽车运营需要相匹配,做好供能设施规划,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启动供能设施建设。

  

  (三)示范应用阶段(2011年7月-2013年7月)。采用新增、正常更新、提前更新等方式,在公交系统逐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投放数量。同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供能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快速便捷、标准统一的供能设施网络,保障新能源汽车加气及充换电的需求。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下半年)。我市要对新能源汽车应用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对三年来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的效果进行分析总结,迎接省政府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应用进行评估验收,为我市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供能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一)调整新能源车辆结构,增加购买新能源汽车力度、增建配套设施以便达到《方案》关于新能源车比例的要求。按照省政府《方案》,2011年、2012年、2013年示范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汽车比例分别达到75%、80%、90%计算,我市要加快调整车辆结构,增加购买新能源汽车力度。2011年到期报废柴油车128辆,相应购买更新天然气车400辆,主城区实现营运车辆总量达到3182辆,其中天然气车总数达到2400辆,年内实现新能源车比例75%以上(达75.4%)的目标;2012年需报废柴油车250辆,年内购置新能源车450辆,实现营运车辆总数为3382辆,其中新能源车总数为2850辆,可实现新能源车80%以上(达84.3%)的目标;2013年报废柴油车250辆,购置新能源车450辆,实现营运车辆总量3582辆,其中新能源车为3300辆,可实现新能源车90%以上(达92.1%)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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