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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3、抓好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大中型水库要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分析,加大水库运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运行。按照《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小型水库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小型水库管理和看护人员,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和调度运用方案运行,未经验收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加强淤地坝安全管理,落实淤地坝管护经费,建立淤地坝良性运行机制,开展坝体和放水、溢洪工程运行情况检查,及时进行养护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14、强化农村水电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加强与安监、电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管。严格农村水电工程审批(核准)环节管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的项目,不得审批或核准,对违反规定擅自审批(核准)、开工、建设或投运发电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业主和有关各方的责任。加强农村水电运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运行人员上岗培训,规范操作程序。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达标和评价制度研究,逐步建立农村水电站安全检测和评价的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5、加强勘测设计、水文测验、人员密集场所和车辆等安全管理。加强野外勘察、测量作业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加强山地灾害和有毒气体防范,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确保安全。加强水文监测安全管理,做好水文作业安全防护,水上作业人员要穿戴救生器具,水文测船要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和堵漏器材。落实水利实验室、大型实验设备以及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完善水利风景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炸药库、油库、锅炉、压力容器、仓库等区域以及宾馆、培训中心、职工医院、办公场所、集体宿舍、学校、幼儿园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检查消防设施、电器设备,严防火灾等事故。加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坚决杜绝超载、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严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16、加大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汛期、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汛期、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和抽查,落实检查责任、规范检查内容、建立检查档案,促进流域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监管,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五)大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7、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各地开展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完善淤地坝排险避险方案,确保运行安全。开展老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效能水平。加大水利管理、监测设施和安全设备技术改造升级力度,尽早消除隐患。推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水利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措施,改善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安全。 18、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建档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状况,积极推进建立与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系统的联通机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发布和查询等工作,逐步实现安全监管信息化、科学化。 19、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水行政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明确监管职责,充实监管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四个安全”提供强有力的监管基础。没有成立专门安监职能部门的省份和地县,要把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到有关部门,尽快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和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树立安全监管工作权威。 (六)建立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