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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要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分类指导和有效协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专业机构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力度,建立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救援和处置能力,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1、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水利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水库水闸、在建水利工程、农村水电、淤地坝、村镇供水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和预案报备制度,开展应急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检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包括基层单位和关键岗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照预案规定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快速反应控制险情,组织抢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积极推进水利安全文化建设 2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以增强水利行业全员安全意识为目标,把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单位安全行为规范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要求,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载体和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演讲、讲座、征文、知识竞赛、咨询、展览、论坛等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水利安全文化,倡导和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提高全行业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 23、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大规模开展强制性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做到安全培训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管理和作业人员岗位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全面落实。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 24、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委会)的指导协调作用,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委会)统一领导、安全监督部门综合监督、业务部门专业管理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交流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加强与安监、电监、交通、工商、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检查执法机制,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建立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形成职工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机制,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制度,制定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对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考核评价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制定完善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疏于管理、事故频发的单位和工作失职人员,督促改进,严格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