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卫医管函[2012]67号
【颁布时间】 2012-02-16
【实施时间】 2012-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2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省人民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2011年下半年综合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三)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加强。11家医疗机构全部成立了中医管理科和中医科,建立并落实中医师查房制度、中医师会诊制度等相关制度,并通过考核西医科室邀请中医师查房次数、西医科室中药使用比例、西医科室患者到中医科做康复治疗的人次等相关指标,全力推进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据统计,2011年下半年省级11家医疗机构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7.65%,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增长了7.88%。

  

  (四)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进一步加强。省级11家医疗机构全部设置了公共卫生科和健康咨询门诊,并配备一定的人员、设备,积极开展疾病谱排序及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染病诊疗管理、免疫预防等公共卫生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控制医药费用的任务依然很艰巨。与2010年同期相比,省级11家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增长了10.82%,平均门诊费增长了15.42%,均高于同期cpi增长的幅度。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平均住院费增长了5.70%,平均门诊费上升了15.42%。

  

  (二)督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医疗机构综合督查通报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大部分医疗机构“双排队”制度未能与处方点评、临床合理用药、临床路径管理等工作有效结合,机械性的为排队而排队,并缺乏督查数据的分析利用能力。三是医疗机构内部各相关科室之间未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上报的部分数据存在明显的错误,个别医疗机构甚至存在编造数据的问题。四是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现场审核不严。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控制医药费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平均门诊费用、平均住院费用等核心指标的不合理增长,落实控费责任。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片、创先争优等活动,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要严格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处方点评,落实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和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制度,规范医疗行为;要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门诊、住院费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督查通报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改落实;要建立医疗机构内部各相关科室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清任务,建立督查工作长效机制;要将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与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加强督查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对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进行查处,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要严格审核。省卫生厅也将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各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评优评先及床位补助资金再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