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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2-13
【实施时间】 2012-0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2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治理交通乱点。开展交通乱点整治及打造交通亮点活动。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强路面动态管控和纠违,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出租车、小公共汽车及军警车辆行车秩序。对畜力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和中型以上货运车辆限路限时通行。重点解决站前广场、天津街、珲春商贸街、东市商贸区、“沃尔玛”、“大润发”等城市窗口及商贸集中区域交通秩序混乱问题。把吉林大街、北京路、松江路、解放大路、越山路等主要街路打造成秩序井然、道路顺畅的示范街路。

  

  3.规范管理残疾人三轮车。对无合法手续的坚决取缔。对具有合法手续,属残疾人代步的三轮车,加强规范管理,努力解决非法载客营运问题。严控销售渠道,提高准入门槛,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销售商店,无残联开具证明的严禁销售和落籍。

  

  4.规范静态交通秩序。科学设置停车场及停车泊位。整合社会停车资源,向社会公开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满足社会车辆停车需求。对大型商贸区运用科技手段,实行计时收费。加强日常管理,加大乱停乱放、占道修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停车泊位要秩序井然、车头朝向一致。在全市设置4处货运及专项作业车辆待租停车场地,杜绝大型车辆随意占道候活行为。

  

  (四)管理机制创新工程

  

  1.建立和完备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以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前沿的城市管理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和完备严有标准、评有依据、抓有章法、推有动力的管理责任体系,推进市容管理常态化、标准化。

  

  2.实行领导干部包保重点任务制度。市城管执法局带头开展干部定人包点活动,对全市60个市容管理难点进行包保,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在城管系统内广泛开展“走访流动商贩,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对全市流动商贩进行入户走访,帮助解决生活和就业困难,与百姓心连心。

  

  3.坚持建管并重。对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等相关建设项目,广泛征求市政、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项目建成后及时传递相关档案数据,形成建管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解决建管脱节的问题。

  

  4.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城市管理提升年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报纸、电台开辟专栏,在电视上开设“天天说城管”栏目。立足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广泛发动群众,宣传典型,报道成果,助威加力。

  

  5.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规定。各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牵头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把各部门、各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积极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予以奖励。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8日至2月29日)。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有针对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各责任部门和各区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四项工程,全力解决影响“发展”和“民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缺补漏,巩固成果,落实管理责任制,实施长效管理。

  

  四、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静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向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金顺 副市长

  

  朱 淳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志厚 副市长

  

  崔振吉 副市长

  

  成 员:于仲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任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李雪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春英 市政法委副书记

  

  杨中石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 雁 市教育局局长

  

  于 伟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立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 扬 市环保局局长

  

  孙 壮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夏朝旭 市规划局局长

  

  刘长海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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