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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2-13
【实施时间】 2012-0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2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夏茂军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武海峰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运殿余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聂景山 市卫生局局长

  

  赵 凯 市法制办主任

  

  张新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保忠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郝连生 市工商局局长

  

  陈 强 船营区区长

  

  刘长木 昌邑区区长

  

  孙维国 龙潭区区长

  

  马招利 丰满区区长

  

  程 岩 高新管委会主任

  

  郑国学 经开管委会主任

  

  洪 岩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武海峰(兼),副主任:副局长刘宝明、局长助理史书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市管理提升年是2012年城市管理的中心工作,各部门对本单位承担的任务要细化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加强督导、调度、协调,确保此次活动见实效。

  

  (二)舆论先行,打造声势。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增强市民群众爱护市容环境,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标。

  

  (三)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形成合力。市政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调度城市管理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部门履责、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全员行动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检查,兑现奖惩。市城市管理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组织市容检查,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兑现奖惩。

  

  附件:1.吉林市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责任分工一览表(略)

  

  2.吉林市市容管理标准(略)

  

  3.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略)

  

  4.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略)

  

  5.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标准(略)

  

  6.市城管系统领导干部包保重点部位市容问题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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