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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川卫办发[2012]67号
【颁布时间】 2012-02-10
【实施时间】 2012-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2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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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2年全省每个市州至少有1个县、10个县(区)以上的市州有2个县,探索开展取消“以药补医”试点;鼓励80万人口以上的县医院创建三级医院,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通过扩增床位规模、人员配备等形式增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强县级医院与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提高为基层培养培训人才的能力。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分配机制,积极探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师工资待遇水平。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鼓励高水平三甲医院采取新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形式扩增、引入外部优质医疗资源,大力发展民营医院,营造多元化办医格局。继续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合理调整和优化结对关系,加强对口支援考核力度,严格实行下派医师实名制管理和月度通报制度。强化甘孜、阿坝、凉山州“流动医疗巡回服务工程”,2012年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诊治农牧民群众比2011年分别增加10%、15%。建立并逐步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发挥四大远程医疗中心引领辐射作用,逐步完善省、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12年底省与市实现100%、市与县实现80%(三州40%)、县与乡镇实现50%(三州30%)。提高便民惠民能力。继续全面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推进预约诊疗、便民门诊、优质护理、日间手术等措施;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将控费情况与评优评先、等级评审等挂钩;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推广使用适宜技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重点疾病诊疗质量控制;实施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覆盖100%的三级医院和80%的二级医院。

  

  五、扎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

  

  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探索疾病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评审试点工作。总结推广重大疾病研究和防治经验,继续实施省政府与重点市州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控目标管理。强化艾滋病源头控制,新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延伸服药点10个,参加维持治疗人员比2011年增加10%。提高检测能力,在全省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筛查实验室、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快检点,2012年检测400万人次以上。落实随访管理措施,扩大综合干预和治疗覆盖面,2012年流调率、随访率、干预覆盖率分别达90%、85%和60%以上,抗病毒治疗人员比2011年增加20%以上。科学监测和评估,重点市州均能科学掌握重大疾病防控流行态势和开展防控成效评估。组织全省181个县实施好全球基金、默沙东和中财、省财项目。落实血防工作防治任务,在蒲江县、广汉市、夹江县、东坡区、西昌市5县(市、区)开展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新津、蒲江、名山、雨城、北川、丹棱6县(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狠抓麻风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大疾病防治,稳步推进“三位一体”的新型防治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全省30个结核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2012年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85%、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90%、全省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工作比例达40%、麻风病联合化疗规范治疗率达95%以上。加强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病区病情监测覆盖率达100%、群众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免费治疗所有现症病人。完善传染病监测系统,做好霍乱、流感、手足口、狂犬病、布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与疫情处置工作。全力推进计划免疫工作,加强乙肝监测与控制,开展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优先保障麻疹、脊灰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继续保持我省无脊灰状态。

  

  健全慢性病防控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2012年各市(州)和30万人口及以上的县(市、区)疾控中心应成立慢性病防控科(所),3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疾控中心应确定慢性病防控专职人员。大力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2012年全省6个以上的区(县)达到省级示范区标准。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12年覆盖40%的县(市、区)。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重点慢性病管理率,2012年全省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均达到50%以上,其中:一类地区70%、二类地区50%、三类地区40%。建立规范的全省人群死因监测系统和危险因素监测系统。开展脑卒中筛查试点项目和肿瘤随访登记、早诊早治工作,推进儿童口腔疾病综合防治和伤害干预工作。逐步建立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加强重性精神病监测救治和服务管理,全面完成重性精神病筛查工作。将国家686项目工作转化为常规工作,模式推广至全省30%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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