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2]32号
【颁布时间】 2012-02-06
【实施时间】 2012-02-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3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100、启动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央公园建设,推进孙权展示馆建设,实施紫金山生态观光道暨大龙窝自然生态休憩区、中山植物园南园等项目。(市旅游园林局、中山陵园管理局主办,市住建委、规划局、城建集团、文广新局等协办)

  

  101、推进国家广告产业园建设。(市工商局主办,建邺区政府等协办)

  

  102、做好释迦牟尼佛顶骨舍利赴港供奉工作。(市民族宗教局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公安局等协办)

  

  103、加快推进市档案馆新馆、方志馆建设。(河西新城指挥部主办,市档案局、方志办等协办)

  

  十一、李侃桢副市长

  

  104、加快建设中国(南京)软件谷。(雨花台区政府、市经信委主办,市各相关部门协办)

  

  十二、徐珠宝副市长

  

  105、加快建设和优化布局公厕、变电站、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认真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市城管局主办,市各相关部门和区政府协办)

  

  106、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加快建设静脉产业园,建立垃圾清运、资源回收、利用处置新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建设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推进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市城管局主办,市商务局等协办)

  

  107、提高道路清扫费标准,主干道每平方米由4.86元提高到10元,增加环卫工人收入并从7月1日起将其纳入社会保险。构建管建并重的绿化管养新机制,推进城市市政绿化养护的标准化、市场化、规范化管理。(市城管局主办,市人社局等协办)

  

  108、加快停车场建设,各区新增停车位不少于2000个,促进商业、住宅大楼配建的停车位回归停车功能,挖掘人防工程地下停车潜力,确保新增停车位6万个以上。(市城管局主办,市住建委、各相关区政府等协办)

  

  109、深化公安“社区六进”工作和“三访三评”活动。深化“320工程”建设,推进图像覆盖联网工程建设,强化社会面动态管控,进一步加强交通、消防安全的监管。(市公安局主办)

  

  110、深入开展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创建活动,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主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城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落实城市安全运行的各项措施,提高城市安全运行能力。(市公安局主办,市信访局等协办)

  

  十三、徐锦辉副市长

  

  111、加快建设青奥村等青奥功能板块。(河西新城指挥部主办,建邺区政府等协办)

  

  112、推进青奥体育公园建设。(市城建集团主办,浦口新城指挥部等协办)

  

  113、做好青奥场馆的维修建设。(市青奥办、体育局主办,市各相关部门协办)

  

  114、办好第20届市运会,活跃全民健身活动。(市体育局主办,市各相关部门协办)

  

  十四、华静副市长

  

  115、实施下关滨江滨水空间、下关航运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大马路地区民国建筑的保护利用,推进铁路西站搬迁。(下关滨江开发改造指挥部主办,下关区政府等协办)

  

  116、创建国家生态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再命名,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要求。确保溧水建成国家级生态区,新创建一批生态镇、生态村。(市环保局主办,市各相关部门、溧水县政府等协办)

  

  117、实施蓝天工程,建立完善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扬尘控制负责人制度。4月1日起供应国ⅳ标准汽油,缓解汽车尾气污染,淘汰黄标车2万辆以上,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全年环境空气优良率达86%以上。(市环保局主办,市城管局等协办)

  

  118、建设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健全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建立空气、水环境自动监测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体系,切实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和水平。(市环保局主办,市建委等协办)

  

  119、集中整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绕城公路以内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年内未完成改造任务的燃煤锅炉要全部关闭。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新创建10个绿色社区。(市环保局主办,各相关区县政府等协办)

  

  120、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各区县政府等协办)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