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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安监督三[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2-02
【实施时间】 2012-0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安监督三〔2012〕1号)


  

  各市(区)安监局:

  现将《2012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附:2012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2012年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围绕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保持我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全面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改、提高,重点强化岗位、专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标准化基础。统筹协调好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健全考评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动态,确保按时序完成考评工作。2012年6月底前,其他涉及使用、储存危化品的化工企业,全面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2012年底,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2.推行“二检查一报告”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互查互评制度,每年6至8月间,各市(区)安监局组织属地化工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企业间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互查互评;每年9至10月间,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自查自纠;11月,企业根据安全标准化自查自纠情况,向当地安监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各市(区)安监部门根据安全检查和企业年度报告,建立健全化工企业的“一企一档”。

  3.强化岗位安全作业可视化管理。全市化工企业要提升作业现场可视化管理水平,科学确定作业岗位种类及数量、管辖范围,设置应急疏散线路图、平面布置定位图(包括:设备设施,工装具,原料产品的品种、数量、垛高,人行物流通道标线等)、危险化学品安全告知卡、生产运行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卡、实时在岗人员显示图、有关安全警示标志配置图、安全作业指导书及其示范图例等,实现作业安全和应急处置的可视化管理。

  4. 构建标准化建设交流平台。2012年,力争全市二级标准化化工企业达到30家。各市(区)分别选择2家左右化工企业,争创苏州市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建立以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为主体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流平台,学习、借鉴国内外化工企业在安全培训、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新理念、新方法,努力提高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持续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5.严格实行高危行业准入政策。严禁化工园区外设立危化品生产企业,继续严格执行“开一关一”政策,淘汰落后。新设立危化品生产、存储企业,项目投资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限额标准以上,并进入化工专门区域;严格限制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和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不再批准设立液氯、光气和氰化物类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托辖区内现有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能力和布局,研究制定危化品经营企业总量控制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6.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根据2011年隐患排查情况,选择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列入市、县级市(区)二级挂牌督办名单,按照“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有效消除安全风险。全市化工企业建立生产工艺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行hazop等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隐患,提高管理水平。

  7.强化“二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6月底前,围绕重点监管危化品、重点危险化工工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结合有关安全监控自动化改造的要求,完成核查属地相关企业及其生产装置、储存单元数,以及自动化改造情况,各级安监部门建立上述企业工作台帐。11月底前,全部完成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安全监控自动化联锁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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