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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办稽察[2012]27号
【颁布时间】 2012-02-22
【实施时间】 2012-0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4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水利部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稽察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稽察的通知

  (办稽察[2012]27号)


  

  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省(自治区)水利厅:

  为全面掌握各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项目实施情况,查找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2012年水利稽察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12年3月初,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以下简称部稽察办)派出稽察组,对你省(自治区)2009年至2011年实施的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开展专项稽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时间

  2012年3月6日至3月25日,工作周期约20天左右。具体时间由各稽察组电话通知。

  

  二、稽察范围和内容

  (一)稽察范围

  河北、内蒙古,古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5个省(自治区)列入中央财政补助的第一批重点县。

  (二)主要内容

  对各省(自治区)列入中央财政补助的第一批重点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每省(自治区)抽取3个重点县,对2009至2011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稽察。

  三、稽察组织形式

  部稽察办共组织15个稽察组。各稽察组由稽察特派员负责。成员由特派员助理、农田水利专家、建设管理专家、计划管理专家、财务管理专家、质量安全专家组成。稽察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稽察工作方式

  (一)听取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第一批重点县实施情况汇报。重点是项目前期、预算管理、建设管理、建设进度、配套资金落实、工程验收及建后管护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分别对3个重点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稽察,重点是稽察前期工作、预算下达执行、建设管理、资金配套和使用、工程质量和建后管护情况。

  1、听取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重点县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汇报提纲见附件3)。

  2、听取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及各参建单位汇报,查阅工程建设有关资料。

  3、赴工程建设现场,察看和抽查部分建设内容。

  4、与地方政府、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及各参建单位交接意见。

  (三)与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交换意见。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你厅对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填写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投资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请你厅组织被稽察县(市)按照附件3的要求,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填写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及预算下达与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4、附件5),并按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提交资料清单》(附件6)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积极配合稽察组工作。请你厅确定1名处级干部做稽察工作联系人,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2012年3月1日前告知各特派员助理。

  安监司(部稽察办)联系人:华伟中

  联系电话:010-63205226,电子邮件:jicha@mwr.gov.cn

  

  附件:1.稽察项目及分组情况表

  2.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投资情况汇总表

  3.第一批重点县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提纲

  4.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5.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预算下达与执行情况汇总表

  6.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提交资料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稽察项目及分组情况表

  

  

组别

省 份

特派员

助理

联系电话

稽察重点县

1

河北省

李粤安

田双喜

010-63204103,13872164721

行唐县、望都县、任丘市

2

内蒙古自治区

姜开鹏

毛新伟、徐金龙

010-63204313,18951510188

武川县、达茂旗、乌拉特前旗

3

吉林省

滕玉军

王京宇

010-63204312,13611343275

农安县、永吉县、洮南市

4

黑龙江省

韩乃义

李新强

010-63204072,13701212289

龙江县、绥化市北林区、嫩江县

5

江苏省

胡宗民

华伟中、王艺

010-63205226,13955227367

江宁县、宿迁市宿城区、铜山县

6

安徽省

杨始伍

鞠发维

010-63204342,13407265685

肥西县、天长县、颍上县

7

福建省

万汉华

肖 明

010-63205269,15926424155

武平县、建宁县、建阳市

8

山东省

朱家清

刘恩杰

010-63203848,18210517705

寿光市、无棣县、博兴县

9

河南省

冯明祥

荣振军

010-63204077,13853197795

中牟县、兰考县、鄢陵县

10

湖北省

王学鲁

张海涛

010-63204342,13391996134

长阳县、京山县、潜江市

11

湖南省

房玲娣

许 浩

010-63204398,13693586415

湘乡市、衡阳县、桂阳县

12

四川省

张 杰

王建卫

010-63204079,15952151402

苍溪县、南部县、平昌县

13

贵州省

于 琪

王和芳

010-63204396,13580579680

凤冈县、思南县、瓮安县

14

陕西省

庄安尘

李鸿君、尉小生

010-63204103,15137112106

眉县、铜川市耀州区、兴平市

15

甘肃省

林永强

蒋 迪、褚应丹

010-63205137,13261837216

永靖县、陇西县、秦安县



  

  附件2:

  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投资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重点县名称预算下达情况(万元)资金到位情况(万元)项目完成情况
小计中央 财政省级 财政市级财政县级及县以下财政群众自筹其他小计中央 财政省级 财政市级财政县级及县以下财政群众自筹其他资金到位率(%)投资完成情况投资完成率(%)工程量完成情况工程量完成率(%)
集资投劳折资集资投劳折资
1                      
2                      
3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附件3:

  
第一批重点县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第一批重点县建设总体情况

  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第一批重点县情况,截止2012年2月底建设任务完成情况,2009年至2011年预算下达与分解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历次审计和检查情况。

  (二)主要成效

  各重点县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总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和环境效益,并列出相关数据,如:增加、恢复、改善灌溉面积、新增高效节水面积,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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