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事业函[2012]98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个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和《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申报第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和环境条件,可以开展采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如水库、湿地、自然河区、城市河区、灌区、水保示范园等。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2年4月15日(已寄出邮戳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现为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经开发、建设、管理后达到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或已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风景区(如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以上旅游区及其他类型风景区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前已成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
(三)由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水利部推荐
(四)各流域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初审关,做到现场调查与材料审查相结合,确保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翔实。
四、申报材料
(一)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相关表格可从水利风景区网站公告栏下载,网址:slfjp.mwr.gov.cn)。
(二)申报材料制备要求见附件2。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董青、李灵军
电话:010-63203451、63204927
传真:010-63203799
电子邮箱:dqing@mwr.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58号上善若水大厦
邮编:100053
附件:1.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
2.申报材料制备要求
水利部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汇编
景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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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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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 (签字)
| 联 系 人
| (签字)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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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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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纸质(√)
| 电子(√)
| 一、申报表
|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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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明材料
| (一)
| 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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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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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国家级景区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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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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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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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规划纲要(或规划)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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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纲要(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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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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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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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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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批准成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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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水域水质等级的检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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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样点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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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水工程安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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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自评及介绍材料
| (一)
| 景区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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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已实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办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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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景区文字介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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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景区介绍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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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景区影视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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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视材料解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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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表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
水利风景区名称:
申报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盖章):
填 报 时 间: 年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填报说明
总 面 积:指景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提出(或批复同意)的景区范围面积。
景区林草覆盖率:指景区林草面积占景区宜林宜草面积的比例。
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指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占景区内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
风景区所在地
| 省市 县(市、区)
| 管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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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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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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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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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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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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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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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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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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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景区级别(√)
| ( )省级水利风景区
| 批准时间: 年 月
| 文 号
|
| (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 )国家4a级以上旅游区
( )其他:
| 景区
类型
| 水 库
(万立方米)
| 湿 地
(万亩)
| 自然河湖
(平方公里)
| 城市河湖
(平方公里)
| 灌 区
(万亩)
| 水保示范园
(万亩)
|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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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区依托水利工程名称
|
| 工程规模
|
| 工程代表性(√)
| 世界性( )
| 全国性( )
| 省级( )
| 其他( )
| 景区总面积注
| (平方公里)
| 其中:水域面积
| (平方公里)
| 景区林草覆盖率注(%)
|
| 水质(级)
|
| 景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注(%)
|
| 景区污水处理(√)
| 零排放
| 达标排放
| 其他
| 依托城市名称及距离
| 1. (公里)
| 2. (公里)
| 景区可进入性(√)
| 高速公路
| 一级公路
| 二级公路
| 三级公路
| 其他
| 全年游客量(人次)
|
| 日最高接待量(人次)
|
| 景区概况:
| 景区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盖章) 年 月日
| 申报理由(资源情况、开发情况、保护情况和管理情况等):
(盖章)年 月 日
| 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景区所在地政府县(市、区)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 流域管理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
专家组评价意见:
年 月 日
| 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二、证明材料
(一)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二)省级水利风景区批准文件或其它国家级景区批准文件
(三)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报告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
(四)规划纲要(规划)批复文件及文本
规划纲要(或规划)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规划需按照《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编制。规划纲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
2.水利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范围。
3.水利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4.水利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5.水利风景区效益分析。
6.专项规划。
(五)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及报告
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报告应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水利旅游综合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参见《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sl422-2008)。
(六)水利风景区范围批复文件
由景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注明景区范围和规划面积。
(七)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批准成立文件
(八)申报景区水域水质检测证明及采样点位置图
(九)水工程安全运行证明
三、景区自评及介绍材料
(一)景区自评表
景区自评表
景区名称: 自评总分:
评价项目
| 分值
| 评价内容
| 评价指标及分值
| 分数
| 小计
| 风景
资源
评价
(80分)
| 水文景观
| 20
| 种类
| 2种(含)以上5分,1种3分
|
|
| 规模
| 规模大5分~4分,中等3分,规模小2分~1分
|
| 观赏性
| 强10分~9分,较强8分~6分,一般5分~1分
|
| 地文景观
| 10
| 地质构造典型度
| 高5分,较高4分~3分,一般2分~1分
|
| 地形、地貌观赏性
| 强5分,较强4分~3分,一般2分~1分
|
| 天象景观
| 10
| 种类
| 3种及3种以上6分,2种4分,1种2分
|
| 适游期
| 高4分,较高3分~2分,一般1分
|
| 生物景观
| 10
| 自然生态
| 体量大3分,较大2分,一般1分
|
| 生物多样性
| 动植物种类多3分,较多2分,一般1分
|
| 珍稀度
| 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保护物种4分,一般3分~1分
|
| 工程景观
| 15
| 主体工程规模
| 大型4分~3分,中型2分,小型1分
|
| 建筑艺术效果
| 观赏性强8分~7分,较强6分~4分,一般3分~1分
|
| 工程代表性
| 世界性3分,全国性2分,省级1分
|
| 文化景观
| 10
| 历史遗迹、纪念物
| 价值高4分,较高3分,一般2分~1分
|
| 民俗风情、建筑风格
| 特色鲜明2分,一般1分
|
| 科学、文化教育馆(园)
| 文化品位、科学价值高4分,较高3分,一般2分~1分
|
| 风景资源组合
| 5
| 景观资源组合度
| 烘托和谐5分~4分,一般3分~1分
|
| 环境
保护
质量
评价
(40分)
| 水环境质量
| 15
| 水体
| 清澈、无杂物5分~4分,轻度混浊3分~1分
|
|
| 水质
| 优于ⅲ类5分,ⅲ类4分,ⅳ类3分,v类1分
|
| 污水处理
| 零排放5分,达标排放4分
|
| 水土保持质量
| 15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
| 95%以上7分,95%~90%6分,90%~80%5分,80%~70%4分
|
| 林草覆盖率
| 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95%以上8分,95%~90%7分,90%~85%6分,85%~80%5分,80%~75%4分,75%~70%2分
|
| 生态环境质量
| 10
| 自然生态完整性
| 好5分,较好4分~3分,一般2分~1分
|
| 生态环境保护度
| 高5分,较高4分~3分,一般2分~1分
|
| 开发
利用
条件
评价
(40分)
| 区位条件
| 5
| 地理位置
| 距依托城市或世界、国家级景点100km以内2分,100km及100km以远1分
|
|
| 区域经济发展潜力
| 潜力大1分
|
| 当地社会支持度
| 领导重视、群众支持2分~1分
|
| 交通条件
| 10
| 区外交通
| 可进入性好4分,较好3分~2分,一般1分
|
| 区内交通
| 交通线路布局合理、通行便利2分~1分
|
| 使用环保交通工具1分
|
| 交通标识合理1分
|
| 停车场或码头设置
| 布局合理2分
|
| 基础设施
| 8
| 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 配套4分~1分
|
| 运行情况
| 正常4分~1分
|
| 服务设施
| 10
| 导游设施
| 问询、介绍配套2分~1分
|
| 餐饮接待
| 星级以上水平2分
|
| 购物设施
| 布局合理2分
|
| 医疗救护
| 设置合理2分
|
| 安全防护设施
| 齐全有效2分
|
| 游乐设施
| 3
| 设施种类及配套
| 种类齐全配套3分~1分
|
| 环境容量
| 4
| 年容纳能力
| 10万人次及10万人次以上4分~3分,10万~5万人次2分,5万~1万人次1分
|
| 管理
评价
(40分)
| 景区规划
| 4
| 《规划纲要》
| 科学、合理2分~1分
|
|
| 实施情况2分~0分
|
| 管理体系
| 8
| 管理机构
| 健全2分
|
| 管理制度
| 完备3分
|
| 人员职责
| 明确、落实3分
|
| 资源管理
| 8
| 水功能区划
| 明确、合理4分~1分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科学、有效4分~1分
|
| 安全管理
| 8
| 工程和设备安全
| 达标2分
|
| 游乐设施安全
| 达标2分
|
| 安全标识设置
| 合理、醒目1分
|
| 治安机构
| 健全1分
|
| 消防
| 达标1分
|
| 应急预案
| 科学、有效1分
|
| 卫生管理
| 6
| 食宿卫生
| 符合规定要求1分
|
| 公厕卫生
| 设置合理1分
|
| 干净、无异味1分
|
| 公共场所卫生
| 整洁1分
|
| 垃圾处理
| 垃圾箱布局合理1分
|
| 垃圾日产日清1分
|
| 服务管理
| 6
| 服务项目
| 配套2分~1分
|
| 服务水平
| 优良2分~1分
|
| 投诉机构
| 处理及时2分
|
|
(二)景区管理制度、规章等相关经营管理文件目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文字介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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