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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委管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2012年市国资委将按照“绷紧弦、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厂房场所出租整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为实现上海城市安全运行,推动国资深化改革、国企加快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现就进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学习贯彻《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条例》为做好2012年及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是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抓手。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全年工作重点,认真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认真领悟《条例》的具体内涵,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贯彻《条例》的计划,深入开展专题宣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力争从企业主要领导、中层管理干部到现场作业人员等全面掌握《条例》,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进一步夯实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一岗双责制” 按照市国资委与各单位签订的2012年《上海市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单位要逐层分解目标,明确责任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落地,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要按照“一岗双责制”要求,健全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所有党政领导班子、各个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干部增加和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内容,落实考核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警示和约谈制度,对工作不力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确保挂牌督办项目按时完成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保障、效果评价、奖惩等相关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闭环管理。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深入开展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管线设施、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将检查重心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生产一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隐患彻底清除;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全年有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隐患排查记录到位、整改到位。要增加暗访和飞行检查的比例,逐步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相关单位要坚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整治项目。其中申能集团要完成地下煤气管线重大隐患整治,临港集团和工业开发区公司要完成北方商城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厂房场所出租整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各单位要以更严格的措施和更有力的手段,深入推进厂房场所出租整治,重点解决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严防“三合一”、层层转租、违章搭建等现象回潮;要加快厂房场所出租低端业态的调整退出,主动加强与相关区县沟通,积极探索条块联动、企业与政府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区县区域功能定位调整优化的机遇,推动出租业态从低端向高端的转换。要探索、总结、推广和完善集中管理的有效方式和先进经验,抓出新的亮点,树立新的典型,不断巩固厂房场所出租整治的成果。 五、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年度创建目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是2012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国家安监总局2013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2015年规模以下企业全部达标的要求,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全面启动达标创建工作。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各单位要设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及专项资金,加强达标创建工作动态监督、目标考核和示范引导,做到成熟一批、申请一批、评审一批、合格一批、引导推动一批,确保整个达标创建工作组织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有序有效、扎实滚动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