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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12]12号
【颁布时间】 2012-02-09
【实施时间】 2012-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4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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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加快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建立完善社会和居家养老工作服务网络。(牵头责任领导:程瀚;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2.加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

  

  加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军休服务和军供保障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牵头责任领导:程瀚;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同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3.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完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作用。深入创建“平安合肥”,加强“天网工程”建设,加快建立数字化、全时空、立体式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行联合接访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快建设“法治合肥”。(牵头责任领导:程瀚;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信访局、司法局、应急办;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城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推进国家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责任领导:张庆军、卢仕仁、周善武、程瀚、吴建国;牵头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商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城乡建委、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重点局、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等)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75.提高开拓创新能力。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开放式研究,加强政策储备,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设立政府工作创新奖,鼓励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用好用活各项试点赋予的“先行先试权”,不断推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之作。(牵头责任领导:张庆军、魏晓明;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协同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6.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以建设项目审批等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节点式”管理。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民直通车及市长信箱的整合。继续深入推进“效能革命”,完善目标管理,严格绩效考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行政问责。(牵头责任领导:张庆军、魏晓明;牵头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编办、法制办、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协同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7.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政情和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切实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前批后公示”制度,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牵头责任领导:张庆军、魏晓明;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监察局、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8.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城市建设领域公共权力监管“合肥模式”向其他领域和基层延伸,形成以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的长效机制。加强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开展违法转包工程、违法建设、违法经营专项治理。完善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巡查工作,严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深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完善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规范、清理涉企收费,推行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完善公务员教育培训、选调交流、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牵头责任领导:张庆军、魏晓明;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物价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员局;协同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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