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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构建规范高效的经办服务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量,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确保经办规范有序,流程运转顺畅。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融代办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由金融机构代收代发。 六、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到2012年末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目标的重要保证。各区政府要进一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根据本意见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筹规划,加强协调,规范管理,及时通报相关情况;财政部门要制定年度预算,足额安排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公安部门要认真核实户籍信息,及时提供信息变更情况;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参保人员生存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