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渔[2012]19号
【颁布时间】 2012-02-21
【实施时间】 2012-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6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渔【2012】19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国渔业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新时期渔政队伍建设水平,我部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现将我部制定的《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部门、部属渔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我部渔政指挥中心。

  

  为确保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宣传到位、取得实效,我部将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交流学习和评估总结,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渔政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10-59193103,59193101(兼传真),电子邮箱:fisheryccs@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渔业、服务渔民为宗旨,以锻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装备精良、执法严明并与现代渔业建设相适应的渔政队伍为长期目标,通过开展“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促进渔政队伍规范化管理,努力解决长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倡导和弘扬集体主义精神,着力提高执法装备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推进现代渔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做好新时期渔政管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全面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认真梳理执法职责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依法公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和细化执法行动中针对管理相对人的处理程序、标准、尺度,确保各项执法行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要贯彻落实统一渔业执法证件、渔业执法文书格式、渔政标志、渔政执法装备标识和渔政制服样式的“五统一”规范化队伍建设要求,对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要予以纠正;深入推进实施渔业综合执法,认真落实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督办制度、执法绩效评估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我部将抓紧完成一批重点渔业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基层渔政机构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促进执法工作依法、规范、有序。

  

  (二)切实转变渔政队伍工作作风

  

  要在渔政队伍中深入、持久地开展政治思想、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渔政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行领导干部带队上船执法和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接待渔民群众首问责任制度。加强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渔政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推行政务公开制,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渔业违规高发地区,要在关键节点采取一线蹲点值守监管的办法。坚决执行渔业行政执法督察规定,严格遵守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有关纪律,查处渔政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以文化建设促渔政“南沙精神”的弘扬

  

  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具有中国渔业渔政特色,符合基层实际、受到渔政人员和渔民欢迎的文体活动,加强渔政队伍思想文化和道德建设,弘扬集体主义和团结拼搏的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渔政人员的综合素养,缓解紧张的工作压力,努力使渔政人员作风好、形象佳、素质高、体魄健。同时,借助文化平台和文体活动这一手段,深入基层渔区,宣传政策、了解渔情、服务渔民、活跃文化生活,进一步拉近与管理相对人的距离,增进感情,构建良性互动的渔政渔民关系。

  

  (四)不断加强和改善保障条件与装备能力建设

  

  要抓住“十二五”现代渔业发展的难得机遇,积极争取各级发改、财政部门加大对渔政装备条件和执法能力建设的力度,同时要拓宽渠道,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支持格局。要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不断推动和解决自收自支渔政机构的整改问题,在下一步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争取主动。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研工作,为解决好一线执法人员的津补贴和福利待遇等问题创造条件,尽量解除渔政人员的后顾之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