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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制定了《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2012年2月) 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做好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2月7日召开的视频会议精神,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更好发挥社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国社会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符合成立条件的社会组织,全部建立起党组织;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做到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社会组织党建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成立省级社会组织党工委,明确并落实社会组织党建责任主体。 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 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带头人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党员队伍更显生机活力,规章制度完善,活动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 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内部治理结构科学有效,诚信自律和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突出。 三、推进措施 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时间短,任务重,标准高。各地要采取正确的方法步骤,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有组织推进这项活动。 1.着力加强党建,扩大组织和工作覆盖 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的原则,以“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为工作方向,着力加强党组织组建。凡是有正式党员(含未接转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兼职党员)3名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要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单独建立党组织,或按照“业务相近、地域相邻、便于活动”的原则,采取单位联建、挂靠组建、区域或行业统建等方式,全部建立党组织。推广山东省“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的经验,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对没有正式党员的,采取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以及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对隶属关系不明确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领导。 2.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 要完善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负起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省级民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起同级党委派出的社会组织党工委。已经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的,要推动向市县一级覆盖。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统筹、协调、推进、监督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使社会组织党工委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探索在社会组织和党员数量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设立或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抓总、社会组织党工委牵头、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社会组织党组织具体落实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