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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2]22号
【颁布时间】 2012-02-23
【实施时间】 2012-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6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五、成果报送

  (一)纸质报送内容。各地报送的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和《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数据填报要求。各地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上报的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纸质文件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数据报表一式3份,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邮箱(hebweipian@qqcom)。

  地籍管理处联系人:王伟,电话:0311-66771313;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张晓国,电话:0311-66771398;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联系人:刘克彬,电话:0311-6677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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