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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各县(市)、区要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优势,每年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守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用人单位信息变化情况核对后输入微机,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加强网络化监管 网络化监管就是依托金保工程,建立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市用人单位动态监管,实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协同处理和资源共享,实现对违法案件处理全过程监管。 (一)系统构成。系统主要有五部分组成: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系统、案件处理系统、互联网业务处理平台、宏观决策系统。 1.基础数据采集系统。以每个网格区为基础单位,通过对网格区内企业的劳动保障管理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并与劳动保障年度书面材料审查、案件专查等信息相比对,将企业信息录入微机,形成整个系统的基础数据。 2.网格化监管系统。将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分布划分为若干网格,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监察等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同时,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明确网格的人员配置、监管职责、工作任务,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市用人单位的网格监管平台。 3.案件处理系统。将举报投诉、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年度书面材料审查等各类案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理等程序,并设置不同的管理权限,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规范化、标准化。 4.互联网业务处理平台目前尚未开发此种功能,按照现有水平可以先建立市劳动监察机构门户网站,实现部分功能。建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门户网站,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实行企业网上年度书面材料审查申报,用人单位可登陆劳动保障监察网下载有关表格、报送有关数据(按照推进情况逐步实现),方便用人单位参加年度书面材料审查;二是实行网上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上网举报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三是公布企业诚信等级等政务信息、法律法规宣传等服务项目,为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5.宏观决策系统。通过对信息系统业务信息的综合分析,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提供数据支持,更好的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网络建设 1.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纵向联网。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利用金保工程,实现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微机联网,市内六区继续向四级网格社区延伸,为网格化监管系统的建立提供网络支持。 2.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系统横向联网。通过金保工程,对用人单位用工变化、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情况实现动态查询、监控,实现信息共享,发现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纠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监管是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五化”思路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将纳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两网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推行“两网化”建设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充实人员,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监察员,在经费、车辆、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加强乡镇(街道)兼职监察员队伍建设,根据具体情况、地域范围、人员状况,按照程序和标准任命部分兼职监察员;同时,要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辅助工作。要加强监察员、协管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制度,制定网格监管职责、工作程序、具体目标、监督考核、信息报告和人员管理等制度。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搞好工作协调,保证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