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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水利部
【颁布时间】 2012-03-12
【实施时间】 2012-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0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12年水利重大课题》申请指南的公告

[接上页]
5.研究设计南水北调受水区统筹不同水源的水价体系。基于水价的内涵、构成要素和影响因素,结合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的实际情况,提出统筹不同水源的水价体系的目标、原则、总体思路和具体构想,并对水价体系进行设计。

  6.研究提出构建南水北调受水区统筹不同水源的水价体系的对策措施和相关制度。提出构建南水北调受水区统筹不同水源的水价体系的对策措施,包括实施“同水同价、优水优用、优水优价”政策,电价、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合理的调价机制、强化水价监管机制等;并对相关制度进行设计。

  三、研究要求

  1.进度要求:2012年4月审查工作大纲;2012年11月提交课题中间成果;2013年2月提交送审成果。

  2.质量要求:项目内容与成果应覆盖南水北调中东线全部受水区;对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前的水源构成情况、供水水价情况、水计费收缴情况等的调研要细致全面;对南水北调受水区通水后水源构成和水价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要深入具体;借鉴国内外调水工程不少于8个,每个调水工程都要形成具体的调研报告;对水价的内涵和构成要素的探讨要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对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供水的相关利益方和在水价上的不同利益诉求分析要深入全面;提出的统筹不同水源的水价体系的目标、原则、总体思路和具体构想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构建的南水北调受水区统筹不同水源的水价体系要科学合理;提出的对策措施和相关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

  3.除总报告外,还需提交以下两项成果:

  (1)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供水及水价现状调研报告;

  (2)国内外调水工程受水区水价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四、补助经费:80万元。

  

  课题编号:水重大2012-4

  

  
适应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水利发展对策研究

  


  一、研究目标

  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分析归纳不同类型功能区水利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不同功能区定位对水利的要求,针对不同地区水资源特点,提出适应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水利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战略举措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为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和区域水利协调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研究任务

  1.分析归纳不同类型功能区水利发展现状,从建设、管理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系统分析与整理当前不同类型主体功能区水利发展面临的问题,从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农田水利、水生态环境等方面分析与主体功能区规划不相适应和协调的方面。

  2.研究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对水利的各项需求,针对不同地区水资源特点,提出适应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水利发展目标。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对水利建设、管理及规划等方面发展提出的不同要求,研究制定未来不同功能区内水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3.从促进人水和谐及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研究建立适应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水利发展主要任务和战略举措。立足于我国当前复杂的水情,结合主体功能区的具体的功能要求,从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研究提出适应主体功能规划的水利发展主要任务、战略措施和相关政策措施。

  三、有关要求

  1.进度要求:2012年4月审查工作大纲;2012年11月提交课题中间成果;2013年2月提交送审成果。

  2.质量要求

  (1)要有具体案例分析。围绕主体功能区划推进的进程,在四类区域中选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进行系统分析,同时要有大量的数据支撑研究结论。

  (2)目标要有针对性。根据不同区域水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和人口特点,结合主体功能区功能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水利建设和管理等发展目标。

  (3)措施要有可操作性。为最大程度实现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和作用,体现合理配置和管理水土资源,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措施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四、补助经费:80万元。

  

  课题编号:水重大2012-5

  

  
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

  


  一、研究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等有关政策精神,针对水利行业的特点和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对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涉及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研究设计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方案和相关改革政策建议,构建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推动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决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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