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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计发[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3-02
【实施时间】 2012-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0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第九条 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的完整性(25分)。

  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附表格式;附表装订规范,不得缺页少页;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应全面反映本单位年度专项检查自查和抽查情况,并内容完整,单位公章和签发时间齐全;附表数据填列齐全,无漏报、重报、错报现象;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完整,无错报、漏报现象。

  第十条  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的准确性(25分)。

  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数据应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相关数据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一致,表内、表间数据关系正确无误,数据间逻辑关系准确。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内容和数据应一致。

  第十一条  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总结报告编写的系统性(25分)。

  各单位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项目总体情况。包括本单位项目总数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开工情况、完工情况、竣工验收情况、特殊事项说明等。

  (二)抽查情况。包括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及中国农科院、水科院、热科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开展项目抽查工作情况和所抽查项目的建设情况等。

  (三)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本单位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人员培训和奖惩机制方面一些好的做法及经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指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五)改进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建议等。

  第十二条  各项指标达到标准得满分,指标得分相加后,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考核评分表

  

  

考核类别

标准分

分值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得分

信息报送的及时性

25分

10分

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相关纸质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每迟报一周扣3分,扣完为止。

 

15分

按规定的时间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专项检查的电子版本材料,并及时填写实施及竣工验收情况。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电子版本或未及时填写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情况的,每迟报一周扣3分,扣完为止。

 

信息报送的完整性

25分

3分

不得随意增减、更改附表内容。

随意增减、更改附表内容的扣3分。

 

2分

检查材料装订规范,不得缺页少页。

装订不规范的扣1分,缺页的扣1分。

 

5分

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应全面反映单位年度专项检查自查或抽查情况,并填列完整,单位公章和签发时间齐全。

缺单位公章和签发时间的扣2分,填列不完整的扣1分,项目抽查比例小于30%的扣2分。

 

5分

附表数据应填列齐全,无漏报、重报、错报现象。

数据如有漏填、重报、错报的,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0分

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应完整,无错报、漏报现象。

管理信息系统错报、漏报的,发现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信息报送的准确性

25分

9分

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数据应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相关数据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报送的材料不真实,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4分,扣完为止。

 

8分

附表表内、表间数据关系正确无误,数据间逻辑关系准确。

如表内、表间数据出现错误,逻辑关系不准确的,发现一处扣4分,扣完为止。

 

8分

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内容和数据应一致。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不一致的,扣8分。

 

总结报告编写的系统性

25分

10分

总结报告编写完整,内容齐全。

报告编写不完整的,缺少一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

 

3分

反映了项目检查情况,既有定性又有定量分析。

无数据分析的扣3分。

 

2分

需特别说明的事项材料应齐全。如竣工项目数量、超概算项目数量,未完工项目数量等。

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管理和培训方面有创新做法的加5分。

 

5分

真实反映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没有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的扣5分;重点不突出,分析不到位的扣2-4分。

 

5分

改进和完善项目建设和项目检查的相关政策建议等。

没有政策建议的扣5分;重点不突出的,扣2分。所提建议对全省乃至全国有借鉴意义的,加3分。

 

合计

100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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