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县级安监部门要根据市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立即安排部署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真正做到排查检查无缝隙对接,全面彻底,不留空隙死角。 (三)认真检查,及时整改。各企业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严格整治,严肃查处。各级督查、检查组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下达法律文书,责令企业及时整改;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保证生产的企业和环节,要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构成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并按照分级监控的原则,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到人、跟踪治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对于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隐患和问题要书面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充分发挥冶金等工贸行业局(委)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联合执法,堵塞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漏洞。 (五)夯实基础,安全达标。各级安监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在专项行动期间,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级督查、检查组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每月的7日、17日、27日向专项整治领导组报送每旬的整治信息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每月3日报送上一月的工作总结;第一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8日(6月8日)内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信息报送联系人:贠明国,联系电话:0359-2095768,电子邮箱:ycajjgsk@163.com (七)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各督查、检查组要严明工作纪律,以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检查每一个企业,督促和指导企业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严格廉政纪律,健全廉政监督机制,不得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钱物,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