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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省政府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省政府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省政府各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在总结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3年多来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立足新形势新任务,顺应新要求新期待,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围绕“创造西部最优政务环境、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主题,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思路,着力巩固前期成果、在构建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着力深化依法行政、在推进政务公开上实现新突破,着力改进政务服务、在拓展服务领域上迈出新步伐,着力加强效能监察、在推动执行落实上收到新实效,着力转变机关作风、在行政效能建设上展现新形象。 一、优化政务服务,拓展服务领域迈出新步伐 (一)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大力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县级政府政务服务水平。拓展服务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法律援助、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质量,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把规范服务、便利服务、亲切服务作为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确定可操作和便于评估的标准,通过报纸、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承诺。实施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地方标准。年内召开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现场会。(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政务服务中心场地等硬件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解决。结合天府新区规划,加快省政务服务中心新场地选址建设。深入推进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要基本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除阿坝、甘孜、凉山州外所有村(社区)原则要有便民服务室(代办点),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努力实现政务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结合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将农林、国土资源、计生、民政等行政管理事项和就业、社保、低保、救济及新农合、涉农补贴等便民、利民、惠民帮扶项目等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创建一流政务服务平台。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机构及办理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机构整体进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保除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之外的行政审批环节均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进行。深入推进并联审批,凡是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的,都要提供并联审批申请渠道,成熟一项、推广一项、固化一项。完善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事项,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并联审批运行模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加强跟踪、督办,将并联审批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到实处。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按照“政企分开、市场配置、开放竞争、有序管理、全面覆盖、阳光操作”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矿业权)招拍挂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加强招投标活动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诚信记录,加快推进招投标电子化,通过发挥现代科技优势解决围标串标、评标专家寻租等突出问题。适时召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异地评标现场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