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3-08
【实施时间】 2012-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着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体系和公开流程,促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统一;加强交通出行、教育教学、居民住房、企业开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资源整合利用,提高在线服务能力;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办好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等栏目,增强互动实效;推行政府网站站群集中管理、运维模式;深入开展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以评促建推动政府网站建设。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大厅,将行政处罚、征收、强制、确认、裁决、给付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逐步纳入,提高电子政务大厅承载和服务能力。加强政府公报管理,扩大发行范围,将政府公报增发至1.2万个规模以上企业。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通过微博、声讯服务平台、3g网络服务平台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及时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牵头单位: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四、强化监督管理,推动执行落实收到新实效

  

  (十二)深入推进绩效管理试点。修订和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在部门行业系统和内设机构开展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市(州)政府和试点县(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中期评估和系统总结,逐步构建省、市、县三级规范的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绩效问责及结果运用制度,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弄虚作假,确保绩效管理公正规范有序。(牵头单位:省政府绩效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十三)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不断拓展延伸监察范围,将电子监察从行政审批部门向非行政审批部门延伸,从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逐步向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等延伸,从省直部门向基层延伸,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努力实现监督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目标。在国税、地税、住房公积金、社保、就业保险、车辆办证、公安办证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办事大厅开通视频监控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逐步纳入数据监察范围。加强行政效能投诉查处力度,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作风飘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损害群众利益的,坚决进行查处。对违反行政效能建设的典型案件公开予以曝光。(牵头单位:监察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十四)加强作风建设。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征求影响全省机关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及整改建议;完善办事群众评价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制度,主动深入到企业、单位和群众中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和建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研院校、企业等各界代表作为行风、政风监督员,对机关作风开展明查暗访专项活动,对影响效能建设的不正之风进行曝光,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牵头单位:监察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十五)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各地、各部门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进一步细化完善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制度,继续深化完善“三项制度”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制度、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效能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