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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社部函[2012]88号
【颁布时间】 2012-03-13
【实施时间】 2012-03-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1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201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接上页]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项目经费

  

  (一)中央财政支持。2012年,中央财政单独安排经费,专门用于补助培训基地项目。一次性拨付每个培训基地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3-5个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建设所需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课程和教材开发,教师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成本等费用。

  

  (二)地方财政配套。地方政府应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培训基地项目实施工作。

  

  七、项目产出

  

  (一)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一年后,围绕3-5个专业(职业),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二)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增强规模化、系统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两年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不少于1500人。

  

  (三)提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验。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八、考核评估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培训基地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培训基地项目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加强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财政部,定期对培训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项目产出要求,对培训基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评估,考核评估具体办法由两部另行制定。对未按照规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基地称号,追回项目建设资金。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沟通情况,推广经验。

  

  九、其它事项

  

  (一)本通知的电子文稿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ohrss.gov.cn)予以公布, 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田丰

  

  电话:010-84208452传真:010-84207452

  

  联 系 人: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李群

  

  电话:010-68553812传真:010-68553852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控制数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控制数

  

序 号

地 区

申报控制数

1

北 京

6

2

天 津

5

3

河 北

6

4

山 西

5

5

内蒙古

5

6

辽 宁

6

7

吉 林

5

8

黑龙江

7

9

上 海

3

10

江 苏

7

11

浙 江

6

12

安 徽

6

13

福 建

6

14

江 西

6

15

山 东

7

16

河 南

7

17

湖 北

6

18

湖 南

6

19

广 东

8

20

广 西

6

21

海 南

3

22

重 庆

6

23

四 川

6

24

贵 州

5

25

云 南

5

26

西 藏

1

27

陕 西

6

28

甘 肃

5

29

青 海

4

30

宁 夏

3

31

新 疆

5

32

新疆兵团

2

总计

170



  

  附件2: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单位 (公章)

  填 报 人

  主管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制

  二○一二年三月

  

  填 写 要 求

  


  一、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仔细核对。

  二、文字描述要说清时间、内容、结果,抓住重点,叙述简要。

  三、此表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项目单位名称

 

属性

政府办  行业、企业办

 

其它

项目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法人代表

信息

姓名

 

 

部门及职务

 

办公室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资金账号

 

 

开户银行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规范管理

 

 

 

 

 

 

 

 

(可加附页)

培训能力

 

 

 

 

 

 

 

 

 

(可加附页)

师资队伍

 

 

 

 

 

 

 

(可加附页)

校企合作

 

 

 

 

 

 

 

(可加附页)

申报单位意见

 

 

 

 

 

 

 

专家组

审核意见

 

 

 

 

 

 

 

 

 

 

 

省级人社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省级财政部

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3: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名称)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 (公章)

  所属省份:

  主管部门: (公章)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制

  二○一二年三月

  

  填 写 要 求

  


  一、《实施方案》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二、《实施方案》须制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要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各项目进度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和经费预算。

  三、填写内容文字要准确简练,内容要重点突出,数字要精准无误。

  四、填写内容的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五号,行距为固定值16磅。

  五、《实施方案》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后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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