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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项目经费 (一)中央财政支持。2012年,中央财政单独安排经费,专门用于补助培训基地项目。一次性拨付每个培训基地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3-5个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建设所需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课程和教材开发,教师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成本等费用。 (二)地方财政配套。地方政府应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培训基地项目实施工作。 七、项目产出 (一)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一年后,围绕3-5个专业(职业),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二)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增强规模化、系统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两年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不少于1500人。 (三)提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经验。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八、考核评估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培训基地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培训基地项目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加强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财政部,定期对培训基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项目产出要求,对培训基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评估,考核评估具体办法由两部另行制定。对未按照规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基地称号,追回项目建设资金。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沟通情况,推广经验。 九、其它事项 (一)本通知的电子文稿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ohrss.gov.cn)予以公布, 相关表格可从网站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田丰 电话:010-84208452传真:010-84207452 联 系 人: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李群 电话:010-68553812传真:010-68553852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控制数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控制数
附件2: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项目单位 (公章) 填 报 人 主管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制 二○一二年三月 填 写 要 求 一、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仔细核对。 二、文字描述要说清时间、内容、结果,抓住重点,叙述简要。 三、此表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附件3: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名称)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 (公章) 所属省份: 主管部门: (公章)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制 二○一二年三月 填 写 要 求 一、《实施方案》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二、《实施方案》须制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要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各项目进度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和经费预算。 三、填写内容文字要准确简练,内容要重点突出,数字要精准无误。 四、填写内容的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五号,行距为固定值16磅。 五、《实施方案》请使用a4纸,双面印,左侧装订后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