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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倡导异地培训、挂职培训、分段式培训,探索完善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后备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制度。改进教学方式,增强培训效果。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学校的合作培训模式。积极推广“读讲一本书”活动的成功经验,推动干部在职自学。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干部,注重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 实施分类培训。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的目标、内容和方式等。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 (四)健全教育培训考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全面考核干部的学习表现、党性修养、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情况,对干部教育过程全程管理。对重点班次,进行结业考核鉴定,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建立境外培训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动力增长机制。结合干部职业发展规划,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记录考核系统的内容,2015年前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电子化。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要达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开展述学述职述廉活动。对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在人口计生系统普遍推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评估工作。组织学员并引进第三方对培训项目、课程、师资、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价,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培训应用效果评估,充分促进培训成果转化,促进个人能力提升,推动事业改革发展。 (五)积极探索师资队伍管理改革。 优化培训师资队伍。建立符合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政机关和基层单位选聘优秀教师充实师资队伍。建立基层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选送优秀教师支持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到2012年,建成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共享平台。 实施培训者培训工程。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优秀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和上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学习进修。通过挂职锻炼、实地调研、跟班学习等途径,切实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十二五”期间,国家人口计生委将重点培训100名培训管理者。 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干部管理和师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办法。制定师资资质认证制度,推行竞争竞聘上岗,并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探索实行培训机构管理者合同聘用制度,加强对培训管理者的绩效考核。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切实将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将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工作纳入人口计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作为推进人口计生重大决策落实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基础工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同规划,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强分类指导。 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大胆探索符合本地实际且富有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路子。 (三)保障经费投入。 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实现经费合理增长。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健全和完善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 (四)强化督查评估。 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办法,不定期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项目、机构评估。加强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开展理论研究,把握工作规律,努力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建设高素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