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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各地要继续按照“职能要尽快交接、队伍要尽快组建、制度要尽快完善、责任要尽快落实”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监管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拓展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家局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各地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二)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 国家局继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农村餐饮消费安全指导意见等制度;组织研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各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国家局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分析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 各地要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及食品检验相关参数认证扩项工作,力争年底实现地市级药品检验所全部取得食品检验资质;按照有关规定,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国家局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设备装备能力达标情况评价工作;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工作,公布第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名单,启动第二批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工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调查评价工作,加大检验结果的应用力度;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 各地要完善餐饮服务应急信息报告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加快建立舆情分析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国家局制定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餐饮服务应急管理职责,加快推进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 (五)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各地要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制定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重大活动中餐饮安全监管部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国家局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配合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的实施,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强化宣传教育效果。组织开展第三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十、工作要求 (一)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各地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行为规范,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管工作流程及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二)强化监管绩效考核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标准和方式,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全面组织开展层级绩效考核。要突出对依法履行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等方面的绩效考核,确保各项监管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考核结果要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监管信息报送 各地应分别于2012年6月30日、12月15日之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家局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报送机构改革进展情况、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效、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和建议等。重要情况和信息及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