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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市教发[2012]138号
【颁布时间】 2012-04-06
【实施时间】 2012-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教发〔2012〕138号)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直属中学: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2〕35号)、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装备字〔2012〕10号)及《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市教发〔2012〕7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是初中毕业生升学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本区县考核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本区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

  

  三、考核工作5月6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6日前,各区县成立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组织机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并将组织机构和实施办法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

  

  公布试题。公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核试题。

  

  考生报名。考核报名工作随初中毕业生升学报名同时进行,考生考号与中考考号一致。

  

  第二阶段:5月13日前,考前准备工作。各区县确定考核考点,检查各考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各考核考点准备实验器材、药品,布置考场。领取考核试题。

  

  第三阶段:5月14日至5月31日,实验操作考核。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县具体考核时间,全市此项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5月底前,各区县完成等级转换工作,6月5日前,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市考核办公室。

  

  四、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认真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工作。

  

  五、本次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采取市级培训,区县监督,学校组织实施的办法。

  

  六、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组织管理,确保考核工作科学、公正、有效。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西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黄新南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田 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李夏彬  市教科所所长

  

  成 员: 张 瑞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处长

  

  苏立强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胡宗焕市教育局高职成教处处长

  

  程宝琨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安广浩  市教育局财务管理处处长

  

  郭会侠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主任

  

  吕奋民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刘 红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副处长

  

  市考核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全市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审定各区县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全市考核实施工作;协调、妥善处理全市考核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向市教育局及时报告考核中突发的重大问题,并积极配合解决。

  

  2.市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

  

  市考核办公室设在市教科所。市考核办公室主任由市教科所李夏彬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刘红副处长兼任。

  

  市考核办公室职责:组织、安排全市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工作;公布考核试题;全市考核成绩合成;培训区县考核工作人员;聘请市级考核督查员下区县检查考核工作;向市考核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全市考核工作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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