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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津财会[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4-06
【实施时间】 2012-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4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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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学员选拔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确定报名条件,严格选拔程序,认真组织选拔工作。 从全市在职的高层次会计人员中,挑选诚实守信、年富力强、潜力较大的人员进行培养,一般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20-40名。

  

  (一)我市会计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担任过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或从事过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重要课题项目研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包括通过全国或本市合格分数线),或者业绩特别突出且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

  

  4.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能够运用英语获取必要的信息。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选拔程序

  

  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实行“推荐+考试+考核”的选拔方式。学员选拔须经过推荐、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程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素质。笔试环节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方式;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提出申请。具备条件的会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天津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体制,报单位所属区县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2.资格审查。各区县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向市财政局推荐参加选拔的人选;市财政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选拔考试。

  

  3.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为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范围包括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企业管理综合知识和英语。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面试时间为20分钟。

  

  4.确定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考试成绩和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培训人选。

  

  六、培训组织

  

  (一)培训周期

  

  每届培训班的培训周期为2-3年,每年考核一次。

  

  (二)培训内容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根据培训学员的特点和需求,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确定培训课程:包括以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交流、讲授每类会计领军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或将要遇到的实际问题;关注会计改革、企业改革和经济社会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讨论等。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对学员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

  

  集中学习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目的是通过学习与交流,夯实理论基础、提升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视野,培养组织协调能力,为各位学员之间及学员与师资之间搭建一个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

  

  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主要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实行导师制,由科研培训基地为学员配备导师,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辅导服务。在导师指导下,学员按照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自学、应用和调研等,定期参加网络论坛等的讨论,通过网络等实施导师和学员一对一的辅导,按时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有关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研培训基地报送规定数量的学习心得体会、实践应用报告、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提高学员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培训管理

  

  依托天津财经大学等开设会计专业的院校建立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倾力打造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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