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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2]29号
【颁布时间】 2012-04-05
【实施时间】 2012-04-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4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

  12.加大对肉制品、大米、蔬菜、豆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抽检比例,逐步提高大宗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主管领导:胡 荃 薛云伟 马 健 朱是西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加快推进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争取成为全国第3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实现肉类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追溯链条。4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今年年底前见成效。

  主管领导:胡 荃 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4.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4月底前,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建设方案;8月底前,信息网络平台启用。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

  15.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政策研究、风险评估、应急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人员培训、工作督查等工作,4月底前完成。主管领导:薛云伟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

  16.根据《郑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预案)。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17.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上半年,将信用记录与工商、税务、金融等管理服务挂钩,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主管领导:马 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18.继续推行“四牌”公示制度、承诺制度和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域监管责任制。

  主管领导:马 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19.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开展规模以上餐饮服务企业信用达标升级活动,设立监管信息公示牌,方便群众监督和投诉,12月底前完成。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推进放心早餐工程,鼓励4家早餐经营龙头企业进店经营,创建放心早餐示范试点店20家。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主管领导:薛云伟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21.完善奖惩机制,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监管,完善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促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实守信,达到源头治理的效果。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各监管部门

  22.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

  主管领导:薛云伟 马 健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引导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23.完善聘任、考核、培训、奖补等工作制度,加强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

  主管领导:薛云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4.建立、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功人员进行及时奖励,坚决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主管领导:薛云伟 刘 东 马 健 张学军 朱是西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5.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围绕重要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在行动”系列报道活动。重点抓好进社区、农村、校园、机关、工地、企业“六进”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主管领导:薛云伟 刘 东 马 健 张学军 朱是西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6.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

  主管领导:薛云伟 刘 东 马 健 张学军 朱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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