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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2]96号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4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依据天府新区总体规划,同步对接各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在完成项目规划选址的基础上,加快完成项目环评批复、用地预审、节能审查、招投标核准和项目审核等各项审批手续。(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省规划建设委协调督导小组协调)

  

  3.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前期工作成熟的重大项目,要积极做好项目施工准备,尽快启动项目开工建设。6月底前,“三纵一横一轨”(天府大道中轴线、红星路南延线、元华路南延线、正公路东西延线、地铁1号线南延线)等重大支撑性基础设施工程,兴隆湖等重大生态绿地工程,龙泉神钢挖掘机生产项目、成都国际汽车技术研发中心等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部省级医疗卫生项目、天府文化中心等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力争实现开工建设,其中力争3月底前开工建设“三纵一横一轨一湖”,完成部省级医疗卫生和文化等重大项目选址并争取尽快开工。年内确保新川创新科技园、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idc中心、美国台塑集团成都基地、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通过一批在建和新开工重大项目的大力推进,配合天府新区规划展览,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充分展示天府新区总体形象。(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省规划建设委协调督导小组协调)

  

  4.加快推进在建重大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地铁2号线东延线、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天府新区货运通道、三岔湖环湖路、成都市排洪总出口延伸整治工程、“198”生态走廊龙泉段、大源中央公园、一汽大众三期扩能、沃尔沃成都生产基地、博世汽车部件生产基地、环球中心等续建和今年新开工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力推进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大源商务中心等重点起步区和产城一体单元建设,确保双流机场新航站楼、成自泸赤高速成都至自贡段、纬创双流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中胜零部件等重大项目年内竣工投入使用。(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省规划建设委协调督导小组协调)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出台支持政策。3月份出台省级层面支持天府新区发展的政策。4月底前,省直相关部门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市、县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形成上下衔接、相互支撑、吸引力强的支持政策体系。(省规划建设委政策与专家小组牵头,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快项目审批。3月份出台天府新区投资项目审核办法,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按照“流程更优、时间更短、服务更佳”的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受理窗口,优化审核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天府新区投资项目加快建设。(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依法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方式多样化。积极推动银政、银企对接,签署银区战略合作及项目融资协议。引导和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短期票据等,支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省直有关部门协调)

  

  (四)强化土地保障。按照总体规划和重点建设需要优先保障天府新区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和公共服务项目急需用地。坚持依法、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向天府新区倾斜。(国土资源厅牵头,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强化交通保障。加强天府新区与周边地区在交通设施、路网建设等方面的沟通联系,加快对外公路交通大通道建设,尽快形成多条对外运输通道,构建畅达的对外交通体系,进一步增强天府新区对外服务辐射功能。进一步完善天府新区内部快速路和主次干道建设,构筑结构合理、便捷高效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强化天府新区内外交通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分工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公路交通基础设施,为天府新区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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