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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大惩戒力度,实行“黑名单”制度。根据涉“瘦肉精”违法违规事实,将非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予以公布,向社会曝光。对列入“黑名单”的非法生产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测和监管,3年内其不得享受各级政府畜牧兽医项目、资金等扶持政策;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将“黑名单”作为企业是否享受项目、资金、信贷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加强调查研究,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本地区和本系统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研究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总结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规范行业管理,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八)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市县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普及肉品消费常识,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意识,宣传“瘦肉精”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费信心;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 大连市“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广田 副市长 副组长:周 洲 市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管局)主任 祁广殷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孙少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文旗 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 敬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延锋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王文涛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志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荣 梅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爱民 市质监局副局长 于克荒 市体育局副巡视员 于 芳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顾 桦 市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动物卫生监管局,电话83689265),顾桦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