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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文字号】 科协发普字[2012]12号
【颁布时间】 2012-04-19
【实施时间】 201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7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科协发普字〔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财务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12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将在全国评比表彰100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86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406名农村科普带头人,5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将在全国评比表彰500个科普示范社区。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0万元;科普示范社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重点关注在基层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关注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开展综合农技服务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重点关注以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等形式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技协和科普示范基地;重点关注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且成效显著的科普示范社区。

  

  (二)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把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广泛培育典型,为深入持久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打好基础。

  

  (三)各地要结合本地情况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于2012年5月25日前报至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各地于2012年5月25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至中国科协。推荐申报材料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科协、财政(务)厅(局)联合签发的正式函的形式报送,材料内容及报送方式如下:

  

  (1)推荐工作简要总结说明。

  

  (2)推荐名单。对所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科协和财政部门综合确定的分数,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分类排列。

  

  (3)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其中,“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荐单位和带头人的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当地统计局出具的该县农民近三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等),通过“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报送,登陆网址为http://kphn.cast.org.cn(“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题网)。“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单位的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社区近三年科普工作受表彰证明、品牌科普活动简介、近三年科普工作总结、未来三年社区科普工作计划等,推荐表样见附件4、5),通过“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网上申报平台”进行报送,登陆网址为http://www.kpym.org.cn(“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专题网)。

  

  (4)所有推荐材料的纸质原件留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科协存档,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组织抽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应完全一致。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部基层处:吕 波

  

  电话(传真):010-68578249  电子邮箱:lvbo@cast.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 邮 编:100863

  

  财政部教科文司科学处:宋 超

  

  电话:010-68551316

  

  附件:  1.“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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