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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文字号】 科协发普字[2012]12号
【颁布时间】 2012-04-19
【实施时间】 201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7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2.2012年度“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2年度“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

  

  4.“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申报表

  

  5.“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用款计划(2012年)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联合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由“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子计划构成。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把科技要素引入农村和城镇社区,不断促进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1)在总结多年来基层科普工作,特别是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群众认可、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在推荐、评比过程中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2.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1)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工作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每年评选、奖励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居民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科普示范社区。

  (2)发挥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社区科普工作开展,带动社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区科普活动广泛开展,加快社区科普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科普工作能力,探索建立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社区聚集的长效机制。

  (3)以科普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加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让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社区居民,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教育和引领居民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习俗,在社区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夯实思想文化基础。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科普工作一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省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从各省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他们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科普条件、完善科普功能和开展科普活动等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各部门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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