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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2-04-13
【实施时间】 2012-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8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国福利会、各有关医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卫生部《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及《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通知》的部署,2011年,我局对上海市儿童医院等4家公立三级医院实施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根据今年工作安排,结合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现将2012年本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查目的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大型公立医院在坚持公益性、维护人民健康权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强医院活力、提高运行效率、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做法和经验,督促和帮助医院改进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倾听广大医务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医院工作。

  

  二、巡查原则

  

  巡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查促改,查改结合;巡查与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活动有机结合,提高巡查效率;全面巡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行业协会、专家作用相结合;扎实深入,注重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巡查对象

  

  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同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四、巡查时间

  

  2012年4月至6月。

  

  五、巡查重点

  

  (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

  

  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提高对口支援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3、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4、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控制等工作。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6、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

  

  7、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研究成果。

  

  (二)医院建设与发展

  

  1、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2、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作风建设。

  

  3、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

  

  4、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5、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6、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7、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8、健全医院组织结构,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9、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0、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11、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12、医院建设与发展的亮点和新举措。

  

  (三)医疗服务

  

  1、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2、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3、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简化环节,提高效率,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及平均住院日。

  

  4、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履行知情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5、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及时调查处理医疗投诉并改进工作。

  

  (四)医院安全

  

  1、医院依法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

  

  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4、加强医疗临床技术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5、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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