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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鲁教基字[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4-11
【实施时间】 2012-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8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十二)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渗透到学校教育全过程之中。倡导中小学校在学校课程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科学组织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需要给予心理帮助的学生,积极化解学生各种心理问题,监控并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对学生可能产生的影响。建立完善学校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沟通的渠道。

  

  (十三)切实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加强和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探索完善科研引领、典型培育、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丰富和创新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民主监督和家长教育的工作形式。探索建立家长委员会协会、联席会议等,协同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倡导各地聘请优秀家长委员会主任担任兼职教育督学。建立家长委员会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将家长委员会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体系。

  

  (十四)切实发挥校外教育和社区教育的作用。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等公益性教育设施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各类校外实践活动。积极建立中小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制度,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社会教育的重要途径。学校要会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种社会团体积极开发利用社会德育资源,为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

  

  三、加强领导,完善德育工作的组织保障

  

  (十五)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德育作为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中小学校长在学校德育工作中负有“一把手”责任,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班子成员中安排专人负责德育工作。学校要切实树立全员德育意识,把德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落实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把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估。

  

  (十六)加强德育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教导处的职责定位,赋予教导处组织管理教师全员育人的职责,将教师的学科教学和学科德育有机统一,在学科教学中体现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中小学校要普遍建立学生指导中心,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交友、心理、活动、实践、发展等各个方面予以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服务。积极发展社团组织,组织各种学习、科技、艺术、体育、读书俱乐部,支持学生自主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改进和创新少先队、团组织、学生会工作,推行学生干部民主选举,定期轮流任职。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班主任资格认定、培训培养、选拔和考核评优等制度体系,对班主任在政治上、业务上、生活上和待遇上给予应有的关心和支持。学校要按照每10个班级配备1名专职教师的标准逐步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鼓励和提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选聘有责任心、有能力、有经验的业界人士担任校外志愿辅导员。

  

  (十七)构建和完善科学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各地要建立科学的德育评价标准和可操作的评估办法,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发挥德育评价对学生成长的引导作用。探索对学校干部教师德育工作评价的新办法,对德育工作履职不到位和师德有问题的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完善德育工作定期表彰制度,省里每三年表彰一次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表彰制度。

  

  (十八)建立健全经费和物质条件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安排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学生校内外活动经费,支持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实施“校外活动场所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工程”、“市级综合性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每个市、县(市、区)至少建设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十九)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通过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对歌舞厅、游戏机房、网吧等娱乐场所和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的监督与管理,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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