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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律师协会
【颁布时间】 2012-04-12
【实施时间】 2012-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9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2.组织集中培训。市律协和各分会要把核心价值观学习纳入作为律师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之中,通过座谈会、交流讨论会、报告会、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分片组织对律师进行核心价值观集中培训。

  

  3.加强示范引领。深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打造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推行党员执业示范制度,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员律师标兵,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实践核心价值观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抓住各级人大、政协换届契机,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参政议政,团结凝聚广大律师高举旗帜,坚持方向。重点抓好青年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开展共青团组织建设,组织青年律师开展“走基层、听民情”活动,培植青年律师核心价值观。

  

  (二)开展“走进社区(村居)、服务民生”活动,践行执业为民宗旨。从6月到12月,开展以“走进社区(村居)、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在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中践行为民宗旨。

  

  1.深化民生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担任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深入社区(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协助社区(村居)建立完善集体财产、土地、林权管理制度、村居民主管理制度和基层调解等制度,在促进基层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服务基层民主自治和城乡统筹发展。积极引导律师面向基层群众,重点开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就学、就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法律服务,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中执业为民。

  

  2.坚持为民办实事解难事。落实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困难人群和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尽心尽力办理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物质和智力帮助与支持。

  

  3.化解矛盾促和谐。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做好参与各级党委、政府涉法信访制度,发挥专长,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协助政府疏导群众情绪,促成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帮助和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律师深入社区和村居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以法治促和谐。

  

  (三)开展“阳光执业、勤勉尽责”活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推行“阳光执业”,扎实开展“阳光执业、勤勉尽责”活动,以优质法律服务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全面落实律师“阳光执业”措施。按照《在全市律师行业推行“阳光执业”的通知》要求,把健全阳光执业服务信息公开平台、实行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诚信首告、勤勉尽责办理法律事务、规范法律服务风险代理等九个方面的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以“阳光执业”提升律师工作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以“阳光执业”提升律师工作的质量,以“阳光执业”促进律师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2.扎实推进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和创新律师培训交流体制机制,探索和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规范专业化培训工作,做好律师队伍的日常执业素养和业务培训交流,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执业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律师工作发展的要求,依托“巴渝律师英才培养计划”等项目,着力做好高层次律师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大力推动律师事务所的转型升级发展,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发展建设分类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分类指导体系,加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培训,推动合伙所向规模化、品牌化,个人所特色化、专业化发展。

  

  (四)开展“筑牢防线、廉洁自律”活动,恪守廉洁执业操守。深入开展“筑牢防线、廉洁自律”活动,加强以诚信为核心的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引领依法规范、清正廉洁的社会风尚。

  

  1.开展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必修课制度,强化依法规范执业观念。根据近年来律师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进行警示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开展一次以职业道德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强化党员律师的示范带头作用。

  

  2.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市司法局“四个坚决禁止”,对律师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律师执业监督,建立健全业内外、多层次的监督机制,防止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生。严格落实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关系的规定,建立防腐促廉协同机制,确保司法廉洁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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