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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节约办公耗材,避免浪费。切实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采购、配备和领取制度。推广网络办公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等无纸化办公。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纸张消耗。会后正式印发的文件一般不在会上重复印发。文稿文件采用双面印刷使用。各级领导带头节约固定电话和手机话费支出。控制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更新,加强硒鼓、碳粉等耗材使用管理。每个办公处室每年节约办公耗材费用不少于100元。 (三)切实加强公共机构工程节能管理,积极探索工程节能改造新思路。 1.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建设等部门对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程和维修改造工程的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评估监督检查,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工程,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施工。各公共机构不得擅自新增耗能过大的大型设备设施(10千瓦以上),必须改造新增的要通过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机构审查后,有关部门予以采购和结算。 2.积极探索开展路灯、公共机构浴池等耗能较大工程设施改造。积极探索寻求能源合同项目,逐步推广使用led路灯照明,提高光效,降低电费。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自有浴池的电加热水形式全部改为购买热水,既节电又节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明确负责节能工作的人员,完善运行机制,市政府各部门明确负责节能工作的处室和人员。 (二)加强管理考核体系和节能工作制度建设。制定《抚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定》和相应的《考核办法》。各公共机构建立健全节能规章制度、能源岗位节能操作规章和办法,推动节能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三)加强对节能工作投入,建立节能改造基金。市、县区政府结合实际安排资金,保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公共机构职能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积极探索把各部门、各单位完成的约束性节能数额折合资金,建立节能改造基金,并匹配一定比例节能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公共机构节能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优惠政策和项目。 (四)广泛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和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带动示范作用。2012年在全市创建10个节能示范单位。 (五)切实做好能耗统计。各级公共机构统一安装使用省政府确定的能耗统计软件,构建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和用能管理网络平台,确保及时统计和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加强能耗统计报表分析,明确能耗重点,掌握能耗原因,为有针对性采取节能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六)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少开一天公务车、少乘一次电梯、少开一天空调等节能体验活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部门的人员、联络员、能源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节能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研究建立公共机构能耗节奖超罚办法。在全面准确掌握公共机构用能节能情况的基础上,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节奖超罚办法,对完成节能指标效果明显的公共机构和人员进行奖励,对不能完成节能指标的予以处罚,切实解决“节约怕缩减经费”的问题,调动公共机构及其人员节能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