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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2]110号
【颁布时间】 2012-04-14
【实施时间】 2012-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9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六大精品景区标准化建设三年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大资金投入。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多方争取资金为辅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精品景区标准化建设所需资金。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宣传培训、标准信息服务、品牌创建等工作。有关企业要发挥标准化建设主体作用,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本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广泛宣传引导。

  

  学习借鉴国内外标准化建设先进经验,开展人员、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作用,普及标准、标准化知识。采取专家讲座、现场观摩、实战培训、技能比赛等方式,开展标准化培训,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服务水平。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六大精品景区”标准化建设。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标准化建设现场交流会,总结交流经验。

  

  (五)严格考核评估。

  

  由市政府督查室对“六大精品景区”标准化工作实施重点督查。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向市“六大精品景区”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精品景区标准化建设阶段性工作情况。市“六大精品景区”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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