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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到2015年,为25万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到2020年,使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家庭自我发展能力。 到2015年,农村残疾人的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得到发展。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无障碍均等享受基本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 三、扶持措施 (一)落实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措施、扶贫开发政策、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保障农村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残疾人扶贫工作意见》的资金投入、生活保障、就业创业等12项工作机制和全面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等5项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扶贫开发和保障救助的配套落实措施。 (二)加强特别扶持。全面落实残疾人享有的普惠政策,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加强社会救助,扩大社会福利范围,探索建立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在农村实施重大工程和新农村建设,要充分照顾贫困残疾人利益,创造条件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三)加大资金投入。用好国家和省专项残疾人扶贫资金,大力开展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康复扶贫贷款、危房改造、实用技术培训等项目。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制度衔接。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两轮驱动,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列入扶贫开发重点人群。 (五)完善金融服务。继续安排残疾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提高贴息额度,加大贷款投放。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积极自筹贴息资金,拓宽残疾人贷款覆盖面。金融部门要适当放宽贫困残疾人的贷款条件,简化贷款程序,创新信贷产品,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提供便利贫困残疾人的金融服务。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开发针对贫困残疾人户的免抵押的小额贷款产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为贫困残疾人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贫困村互助金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家庭发展生产提供支持。 (六)开展技术培训。依托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依托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阳光工程项目、科技部门开展的“科技下乡”、教育部门的职业教育机构、扶贫基地等开展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力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增强贫困残疾人的自我发展能力。抓好计算机、盲人按摩、电器修理、电焊等技术培训,提高农村残疾人进城镇谋生技能,有序安排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建立培训、就业、生产扶持为一体的后续服务支持体系,帮助残疾人实现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依托社会化服务机构和各行业协会组织,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需求进行服务指导。 (七)多种模式扶贫。在扶贫攻坚中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巩固发展基地辐射带动、“公司+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社互助、产业开发、互助金、结对帮扶等扶贫方式。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一户一策滚动发展”。对没有生产劳动能力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以托养、享受低保、困难救助、社会各界帮扶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八)改善居住条件。在各级政府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扶贫易地搬迁、农民进城落户、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中,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优先予以安排;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阳光安居工程”。“十二五”期间,为全省15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进行补助,完善用水用电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给予补助,可适当提高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支持发展危改后的庭院经济和残疾人力所能及的生产经营活动。 (九)加强扶贫基地建设。以扶贫基地为载体,与新农村建设有机融汇,与扶持农村产业化发展相吻合,与农村专业组织相结合,形成省级创建示范,市级政策引导,县、乡覆盖依托的基地扶贫网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康复、托养等全方位服务。依托国家实施的“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创建一批管理规范、辐射带动作用强、培训效果好、能稳定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的扶贫示范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