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开展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粤府办[2012]17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农办机[2012]17号)要求,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农业厅开展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广东省农业厅开展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7号)(略)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广东省农业厅开展2012年 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5]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粤府办[2012]17号)精神,按照农业部《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农办机[2012]17号)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农机安全责任书》任务。以提高农机“三率”(注册登记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强化预防、依法治理、加强协作、夯实基础和增强服务为主要措施,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机监管和服务水平,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农机化责任考核和农机“三率”后进约谈制度,将农机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监管制度,定期与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对辖区内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主要活动、作业场所开展检(巡)查行动,保持对安全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与公安交管、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合作机制,联合开展对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各种违法和违章行为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拖拉机非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拖拉机作业安全和上道路行驶安全。 2.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重点深入检查各级农机监理机构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二是检查农机事故统计、调查、报送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建档制度的落实,杜绝并严肃处理故意瞒报、漏报等行为。三是充分利用“安委会”和“预联会”平台,进一步深入整治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及驾驶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等各种违法和违章行为,促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四是检查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对驾驶培训业务的管理。五是继续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安全设施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 继续推进拖拉机安装“三灯”装置和粘贴反光贴。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按照《广东省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目标的要求,结合拖拉机年检审工作,努力完成安装“三灯”装置和粘贴反光贴任务,预防和减少拖拉机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在6月份重点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日”大型活动,广泛宣传《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以宣传和服务相结合、监理和示范相互促进为目的,广泛宣传国家和省的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递新农机技术和信息,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